12日凌晨5时10分,一辆装载十余吨黑火药的河北籍中型货车行驶至连霍高速456公里(民权段双塔镇境内)时,发生大爆炸,造成现场2人死亡。高速路面被炸出一个50多平方米的大坑,深近1米,周围100平方米的路面被炸开多条裂缝,附近近千户房屋受损,民权、兰考均有震感……爆炸发生后,连霍高速交通一度中断,早晨8时40分才恢复通车。4名重伤者中有1人已死亡,另外1人未脱离生命危险。目前经查造成3死3伤。
2009-2012年交通运输行业竞争格局与投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爆炸发生后,人们纷纷提出质疑,装有十余吨炸药的货车怎么能轻易的上高速?危险品车辆上高速是要经过严格审批的,连霍高速路管理部门是怎么查处的?难不成车辆上高速的监察部门只是摆设?
然而悲剧已经发生,在多的笔墨也换不回活生生的生命,近年来,类似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人为?管理?监管?种种可能,种种猜疑,在悲剧面前,有没有“绝无后患”的方法,与人们生活愈来愈紧密的安防又能做些什么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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