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截止到2003年5月,天津市通过合资、合作以及利用商业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筹措路桥建设资金,共修建了收费公路里程816公里,涉及15条路段、8座桥梁。依法设立了42座收费站,收取通行费。通过这种方式,加快了城市道路、桥梁和高等级公路的建设改造步伐,缓解了交通基础设施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完善了我市的路网结构,提升了城市载体功能,促进了天津经济社会发展。
由于天津市路网密度大、收费路段间隔距离短,这种分散收费模式存在着收费站点设置多,站点布局不均衡,过往车辆需多次停车交费,影响车辆通行效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按照国家制定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借鉴外省市成功经验,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从2003年6月起,对我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方式进行改革。由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办公室统一对天津市机动车辆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同时,将42个收费站改为在19个主要进市公路口设收费站,对外埠进市车辆实行单向收取,入境一次交费一次。
截至2008年底累计收取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72.39亿元,其中2008年收取14.9亿元。据介绍,所收取的贷款道路通行费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补偿原收费公司收益;二是偿还融资建设和世行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的贷款本息;三是对收费道路桥梁进行改造、维护、维修;四是用于收费站建设维护和管理费用。
融资建设的道路桥梁项目包括:京福公路、津霸公路、津围公路、疏港公路、津涞公路、津榆公路、宝平公路、津岐公路、外环线、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津大桥、永和大桥、团泊大桥、万家码头大桥等23个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债建设的道路桥梁项目包括:西马路、北马路、南马路、城厢中路、狮子林大街、卫津路、勤俭道立交桥、金纬立交桥、金钟河大街立交桥、顺驰立交桥、友谊南路、丁字沽三号路、金钟河大街、货场大街、昆纬路、南京路改造、水上周边及体育中心周边道路。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包括南北仓、陈塘庄一带道路工程等。
国务院在《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中规定:“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车辆通行费不在这次全国统一取消的公路养路费等六项费用之中。天津市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中,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考虑天津市现阶段建设财力、还贷机制等各方面因素,今后一个时期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
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在会上指出,贷款道路、桥梁的建设,改善了天津市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区县新城的城市载体功能,进一步加强了天津市与环渤海周边地区的连接通达能力,对实现天津市北方经济中心的定位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有关部门要求收费单位认真落实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要求,严格依法征收,收支情况定期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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