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网站获悉,我省日前公示第一批61家家电以旧换新中标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名单。其中,漳州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成为我市首家家电以旧换新中标回收企业。
据了解,由于此次招标全省按8个设区市分成8个合同包(厦门市除外,厦门作为计划单列市,单独实施家电以旧换新),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任意合同包进行投标。因此,30家回收中标企业和31家销售中标企业灵活处理“地区差异”。其中,作为销售企业,包括福建苏宁、厦门国美、厦门美的、福建新华都、福建宏图三胞等23家企业中标漳州地区;作为回收企业,包括漳州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福建苏宁、厦门美的、福建格力等14家企业中标漳州地区。
据悉,日前我市已经出台《漳州市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此次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时间暂定为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此次补贴家电品种暂定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种,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省内区域的限制,即交售五类产品中的任何旧家电,在购买其中任何一种新家电时均可享受补贴,但购买享受财政补贴的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在福建省内任何地区交售旧家电后,凭以旧换新凭证可到省内任何地区购买新家电,并享受相同的财政补贴。
根据《方案》,中标家电回收企业从购买人手中收购旧家电并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进行拆解处理的,可享受运费补贴。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给予定额补贴,每台20至50元。由于单纯回收企业单程往返,成本相对较高,对单纯回收企业在原有的补贴标准上每台再提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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