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居民每类产品可补贴2次,补贴额为销售额的13%
家电下乡,农民得实惠。今天上午,市家电下乡工作小组宣布上海市家电下乡正式启动。本市农业户口居民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中标产品后,可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每户居民每类产品可补贴2次,补贴额为销售额的13%。
2008年11月,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2月起四年内,在全国范围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经市政府同意,本市成立上海市家电下乡工作小组,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组成。
目前,商务部、财政部已经招标确定了彩电、冰箱(冷柜)、洗衣机、手机、电脑、空调等6大类共1608个型号为上海市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每类产品都有最高中标限价。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等产品计划在4月下旬公布招标结果。为便于识别家电下乡产品,商务部、财政部特别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印制在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上,说明书内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截至4月17日,本市崇明、南汇、金山、奉贤、青浦、浦东、松江、嘉定、闵行、宝山、普陀、徐汇、长宁、杨浦等14个有农业户口的区县,共有370个网点经备案成为家电下乡产品的第一批销售网点。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家电下乡指定店"铜牌,铜牌右上角有唯一的网点授权编号,并张贴家电下乡产品告示和购买须知。市民可登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网站(www.scofcom.gov.cn)查询具体名单和联系方式。
本市财政部门积极做好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中标产品后的补贴资金申领准备工作,并向社会公布14个有农业户口的区县财政局和126个乡镇财政所(街道财政科)的地址和联系方式。(记者 薛慧卿)
资讯来源: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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