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将制造业和回收处理业捆绑在一起,对企业的回收率和回收量做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家电可再生利用率就可以与国际标准接轨。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初就已经在网上公示的《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第一部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已送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如果该标准获批,它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也将成为我国首次制定家用电器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的国家标准。
记者采访后发现,家电企业对此《标准》反应“冷淡”。而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标准所规定的回收率要求对主流企业的生产、设计等影响并不大,目前也缺乏相应的监管体系。
可再生利用率标准通过审查
该《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新产品设计和生产时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的限定值和目标值。根据最初的要求,空调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也就是最低允许值)要达到87%,冰箱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要达到85%,而它们的目标值要分别达到90%和88%。送审稿经过修改,对两种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都有调整,空调细分成室内机和室外机,分别设定限定值和目标值;冰箱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则由85%调整为76%。
至于调整回收率数值的具体原因,该标准第一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研究所资源综合利用研究室主任林翎对《中国电子报》记者的解释为:“调整是各方协调的结果。”
据了解,《标准》所确定的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是基于现有回收、再生利用技术和手段,并确保回收、再生利用时对人类健康不会产生危害和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其核心内容是将可再生利用率的计算原则中涉及含有铅、镉、六价铬这三种有毒有害物质提出了限量要求,以及产品可再生利用率的计算公式,根据该公式和计算原则可以计算出不同型号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该《标准》要求企业对产品中的塑料成分、可拆解成分进行标注,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标准》限定。
中国版RoHS指令,即《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也对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物质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溴化阻燃剂等六种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严格规定。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废旧电子产品综合利用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杨冬青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目前,RoHS正在进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管理目录的相关工作。该《标准》和RoHS都在产品的污染防治方面有所要求,都希望从源头上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两者相互补充,家电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将受到进一步限制。
国标身份区别于同类标准
记者在采访中获知,另一项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制定的《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标准2》)也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家用电冰箱新产品设计时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的限定值以及五年后目标值”,适用于冷藏冷冻箱(冰箱)、冷柜及冷藏箱。
但是,这两个标准对可再生利用率限定值和目标值的规定在数值上有较大差异。对此,中国家电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张友良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家电研究院牵头制定的电子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标准不是国家标准,属于行业标准。另外,两者的原则虽然一致,但具体的计算方法不同。”
至于数值上的差异,原因在于两者虽然都主要采用了GB/T20862-2007《产品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导则》,但在数据选取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的可再生利用率是通过对现有产品“爆炸图”中所列有的零部件及材料进行分析计算出来的,并详细规定了材料及部件的计算准则。
例如,规定润滑油质量不计算在分子内;含CFC、HCFC的制冷剂质量不能计算在分子内。而中国家电研究院根据企业实际拆解情况以及每项拆解后的“最小有效单元”的可回收率的试验验证结果来进行可再生利用率的计算,考虑了实际拆解中的损耗情况。
相比较而言,在国际上,欧盟及日本均是采用实际回收及再生利用率,其中欧盟的数据是总的再生利用率,还包括了回收热量;日本《家电再商品化法》规定的是再商品化率,是经过试点回收工厂一段时间实际操作检验而确定的实际最低限定值。
而该《标准》中的回收利用率实际上是一个产品的设计值,与国外实际回收利用率不同。对此,林翎介绍,产品的再生利用通常是产品生命周期完成以后的事,但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必须要在产品设计时就考虑。任何产品原材料的获取、制造、经销、使用和报废,都会对环境产生影响,这主要取决于材料的选取和产品设计的过程。
企业反应平淡 监管体系缺失
《标准》征求意见稿确定的原则是,促进企业设计生产时尽可能多地使用可再生利用材料,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并促进企业尽可能地将非金属材料的成分标注出来。林翎表示:“冰箱和空调只是标准的第一部分,今后还将出台其他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而且,这是一个强制标准,一旦实施,企业就必须执行。该《标准》对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提出了要求。”
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可能即将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各主要家电企业的反应可谓冷淡。格力空调方面给记者的答复是:这方面内容涉及较少,没有具体的言词可以回复。海尔空调有关负责人对记者如是说:“目前,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海尔不需要做出任何改变,现有的水平已经可以达到这个标准。”美的家用空调市场部部长张治国表示:“美的空调一向很重视在环保技术领域的积累和研发,对于国家标准,肯定会无条件地满足和支持。”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该标准生产出的产品进入市场后,真正受益的是消费者。
对此,中国家电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对《中国电子报》记者表示:“该《标准》目前在家电行业还没有太大的反映,但影响是长久的,主要是有导向性的作用,提高认识非常重要。”不过,在杨冬青看来,企业冷淡的反应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大家都在关心金融危机对自己的影响,无暇顾忌产品回收。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制造业和处理业相互分离,制造企业有些“置身事外”的感觉。
关于相应的监管机制,张友良给记者举了日本PRO(生产者责任组织)的例子。比如松下,即生产者或进口商通过市场合约的方式将自己的产品回收责任委托给第三方。而在中国,他认为适合建立政府的基金管理制度。林翎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监管机制正在研究中。那么,从目前来看,此项即将成为国准的《标准》,其监管机制似乎显得有些落后,这也许是家电企业们反应冷淡的又一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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