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电商市场分析报告-行业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报道消息,2018年6月21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判决各州有权对互联网电商公司的跨州销售征税。这意味着,美国电商将步入了全面征税时代。据一份报告测算,这项裁决可使美政府每年税收增加130亿美元。
这个消息公布后,美国的亚马逊、易贝、esty等电商平台的股价有小幅的下跌。有许多业内人士认为,新税法虽然会对电商平台带来冲击,但可以让实体店更加公平参与竞争。
美国电商全面征税,跟中国的商家和消费者当然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但很多人好奇,中国的电商什么时候开始征税呢?对此专家表示,不能因美国电商全面征税就对中国电商也开展全面征税,对于国外的做法,要结合国情具体分析而不是全盘采纳。
目前,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并未全面开展。工信部7月初发布2018年1—5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数据情况,数据显示,电子商务平台收入1164亿元,同比增长39.1%。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将突破6亿人。
有相关人士分析表示,中美税制不同,中国电商一直在交税。B2B、B2C、C2C是电子商务运营的三种基本模式。前两种模式中,交易卖方主体都是工商注册企业性质,已纳入所属地征税监管范畴,不存在所谓偷税漏税说法。尽管早有专家呼吁把电商依法纳税和享受优惠免税区分开来,但在对电商进行税费征管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比如,地方政府为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创业就业,税收执法和监管并不严格。
而且在线上线下融合的背景下,更应考虑为实体店减负,而不是鞭打快牛对电商征税,否则不利于新兴产业发展。 长期来看,电商纳税问题不早日解决,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并无益处。
而早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明确提出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有企业家认为,线上线下高度融合,电商纳税到了须切实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
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了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明确规定,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认为,不能因经营行为从现实社会转移到微信、微博或者直播平台中,就免除监管。
分析认为实体店和电商并非对立,电商和实体店都为经济作出了贡献。一方面,实体店运营很艰难,政策应当更具包容性,为实体店发展提供便利。另一方面,电商也要线上线下相结合发展,随着精准扶贫精准扶农的开展,很多农村地区借助电商平台为特色农产品打开了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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