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网贷“平台服务费”成隐形成本调查

        借款17万,扣了近5万“服务费”


        还款计划显示,刘先生被扣除了近5万元前期服务费。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4年中国P2P网贷行业市场发展动向调查及投资价值前景评估报告
        2017年7月31日,在江苏徐州工作的刘先生收到了“宜人贷”客服人员李颖(化名)的电话。在此之前,他曾经在某贷款平台发布贷款需求,李颖看到后马上跟进了这一“订单”,并建议刘先生到公司看看。

        随后,刘先生到达“宜人贷”徐州分公司,并在李颖的介绍下,申请了约12万元借款。刘先生说,自己因借钱心切,并未详细查看合同内容。

        事后,刘先生从《宜人贷借款协议》中看到,虽然自己只收到了12万元左右的借款,但借款本金标注为169971.67元,近17万元。其中,近5万元的差额被用于支付平台的“信息咨询服务费”。

        上述协议规定,借款人需向平台支付信息咨询服务费48951.84(与App账户中的服务费略有不同),而且这笔钱经授权可以“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扣费后剩余资金才能支付至借款人收款账户。这意味着,签合同时,刘先生已默认“授权”将这笔服务费从本金中扣除。



        借款合同中注明“信息咨询服务费”。

        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刘先生每月需还款5645.49元,分36期还清,最后共需还款203237元。实际借款12万元,最后要还20万元,刘先生和家人觉得这笔借款“费率太高”,不能接受。刘先生家人告诉南都记者,“虽然理解这类贷款要比普通银行信贷高一些,但没想到扣这么多。”

        对此,李颖在电话中告诉南都记者,签订贷款协议前,其按公司规定与借款人核对了协议内容,该协议是经借款人同意后签订的。

        2018年2月起,刘先生暂停每月还款。其“宜人贷”APP账户显示已逾期,目前双方还在协商解决中。

        “平台服务费”成隐形成本



        除本息外,宜人贷平台借款者还需支付前期、分期服务费。

        在监管压力下,大多数现金贷平台都自觉把贷款产品利率设置在法律保护范围内,不会超过36%的红线。

        以刘先生为例,协议约定这笔贷款年利率只有12%。不过,除本息外,平台还收取其他费用,如管理费、审核费、手续费、保证金等。

        “宜人贷”平台是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由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经营。其App说明显示,平台服务费包括前期服务费和分期服务费两部分,前者在放款前一次扣除,后者按月缴纳。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除了前期服务费、分期服务费,一旦借款出现逾期,大多数网贷平台还设置了滞纳金、催收费、逾期罚息等。多种服务费的加入,间接提高了贷款的综合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服务费普遍没有注明具体扣费金额或比例。虽然交易前,借款者知晓服务费的存在,却不清楚具体会扣多少。南都记者了解到,一般而言,借款费率跟借款者的信用状况有关,因人而异。

        其中,“人人贷”平台还款问答中提到,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匹配适合的信用等级,不同信用等级适用不同的费率、额度和期限。“拍拍贷”也表示,“具体还款金额由审核时评定的信用等级决定”。

        “宜人贷”业务员李颖告诉南都记者,对于扣费比例,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每个借款客户的评级是跟据客户信息评定的,“可以说一个合同一个样”。刘先生当时的评定等级为C级用户,其扣费比率也是公司系统决定的。

        此外,借款者的专属费率要在“确定借款”时才能看到,初次借款者无法提前预判。由于低估潜在的负债压力,容易引发借款争议。

        律师:借款者可申请仲裁

        我国《合同法》对“居间服务”专门规定,居间人通过“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彭益鸿认为,如果借款人与平台事先已约定上述费用,则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平台支付居间报酬。以宜人贷、拍拍贷、人人贷为代表的网贷中介服务机构,为民间借贷提供居间撮合服务,促成借贷交易,可以与借款人约定收取相关报酬。

        不过,这一收费不应该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去年12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7条的规定,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应当以实际出借金额为本金。

        彭益鸿认为,如果借款人缺乏判断能力,对约定上述费用没有明确认识,以致显失公平,则有权依据《民法总则》第151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资料来源:互联网,观研天下ZTT整理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马斯克旗下AI初创公司xAI成功融资200亿美元 开启人工智能竞赛新篇章

马斯克旗下AI初创公司xAI成功融资200亿美元 开启人工智能竞赛新篇章

1月6日,埃隆·马斯克旗下人工智能初创企业xAI正式宣布完成E轮融资,共筹得资金200亿美元,远超原定150亿美元目标。本轮融资使其估值飙升至约2300亿美元,巩固了xAI在全球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地位。

2026年01月12日
国产AI框架迎战“超节点时代” 技术创新加速大模型产业落地

国产AI框架迎战“超节点时代” 技术创新加速大模型产业落地

12月26日,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朝着十万亿级参数规模、全模态融合和异构化训推方向快速发展,算力基础设施迎来重要演进。在近日举办的昇思人工智能框架峰会上,业界宣布AI基础设施已正式迈入“超节点时代”。国产AI框架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协同生态构建,正在加速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各业落地应用。

2025年12月30日
数实融合提速——前11月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

数实融合提速——前11月全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

1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我国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数实融合)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数字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投入持续加大,数据要素驱动的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2025年12月26日
人工智能需求爆发 存储器产业迎来“超级周期”与国产化双重机遇

人工智能需求爆发 存储器产业迎来“超级周期”与国产化双重机遇

12月10日,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背景下,存储能力(存力)与计算能力(算力)已成为驱动数据价值释放的“双引擎”。当前,我国存力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产业链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存储产业生态正迈向更高水平发展。

2025年12月11日
中国正式启动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 助推商业航天与低空经济发展

中国正式启动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 助推商业航天与低空经济发展

11月22日,在武汉举行的“2025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上,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宣布启动卫星物联网业务的商用试验。此举旨在进一步丰富卫星通信市场供给,支撑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安全与健康发展,标志着中国卫星通信应用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2025年11月25日
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实力已稳居全球第一梯队!

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实力已稳居全球第一梯队!

1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李乐成在最新出版的《党建》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系统阐述了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布局。文章指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实力已稳居全球第一梯队,将成为推动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引擎。

2025年11月08日
云计算标准化新蓝图出炉 到2027年制定逾30项新国标行标

云计算标准化新蓝图出炉 到2027年制定逾30项新国标行标

10月9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5版)》(以下简称《指南》),为未来几年云计算产业的标准化发展绘制了清晰路径。《指南》明确提出,到2027年,将新制定云计算领域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项以上,以持续健全产业标准体系,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

2025年10月13日
国家数据局力推“数据要素×”行动 多地深化实践激活数据价值

国家数据局力推“数据要素×”行动 多地深化实践激活数据价值

9月28日,国家数据局举办第三场“数据要素×”系列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栾婕在会上系统介绍了行动计划启动以来的进展与成效,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她强调,国家数据局将继续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通过印发数据要素场景指引、深化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实数融合),充分激活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其乘数效应,加快形成以数据要素为引

2025年09月30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