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细则解读
摘要:征求意见八个月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各方监管过严的意见并未被采纳,负面清单比征求意见稿还多出一条。不过,市场创新难以阻挡,监管能力仍将面临挑战。在合规的空间内,P2P的生存空间仍然很大。
该来的迟早会来。虽然自2015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以来,各方针对监管过严提出了各种意见和建议,但这些意见并未被监管机构采纳。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从目前披露出来的信息看,严格监管的逻辑并没有改变。
P2P在前监管时代经历了蓬勃发展和问题频出,未来的后监管时代,P2P如何发展将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
“谁的孩子谁抱走”
我国从1992年设立证监会、1998年设立保监会、2003年设立银监会后,金融分业监管的体系逐步完成。但从近几年的监管实践来看,分业监管的问题也不少,因此,2016年1月13日,国办 成立了金融事务局,坊间也一直传闻,国务院在研究重新构建金融监管体系问题。
但是,这次《管理办法》还是严格执行了“谁的孩子谁抱走”的理念,发文的四部委分别是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人行、证监会和保监会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因此,《管理办法》中明确P2P“不能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就显得那么的合情合理。虽然2016年8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第十七章健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体系”明确提到“支持科技项目开展众包众筹”,但P2P仍被限定在网贷领域。
严格监管的理念落实
去年底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要求放松监管的呼声不绝于耳,但是对照征求意见稿和正式执行稿,监管理念不松反严,又增加了禁止P2P进行债券转让的内容,即禁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资产证券化、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券转让行为”。
尽管负面清单是政府简政放权、“法无禁止即可为”的体现,但从《管理办法》来看,13条禁止条款,给P2P留下的空间真的不多了。
互联网金融监管实施“谁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目前看,银监会的“孩子”估计也只有P2P这个独子了,其余涉及银监会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如银行理财、委托贷款、信托业务、消费信贷等业务,均在13条负面清单之中。希望银监会能放开“二胎”,为P2P添个兄弟姊妹,否则,真让觉得是为了减少监管责任而给自己计划生育,不要“孩子”了。
监管能力遭遇挑战
P2P出现的基础是互联网,但在P2P监管方面,却看不到任何“互联网+监管”的影子。2015年起P2P跑路频发,到年末的e租宝事件,恶劣影响达到顶峰,虽有P2P这个“熊孩子”的错,但也与此前两年多监管当局对P2P的发展没有任何指导性意见和监管动作有关。
《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银监会的指导地位、金融办的监管实操、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自律等监管体系,但银监会能否华丽转身、金融办有没有足够的监管人员和监管经验、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自律如何让大部分还不是会员“熊孩子”遵守,这样的监管现状,未来能把“熊孩子”管成什么样,还很难说。
毕竟,我们面对的现实是,每天都会收到几个贷款、理财等的电话,曾经我们希望P2P能让很多民间金融浮出水面,确实也有一部分民间金融以P2P的身份出现,民间借贷利率也确有下降的信号。但是,P2P监管趋严之后,民间借贷将消灭,还是被打回原形,甚至变异出互联网化的高利贷业务?我们能肯定的是,民间金融不会消失。数量如此庞大的P2P产业,监管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监管要求明确恐难如愿
虽然监管当局一直强调分业经营,但市场上大量的“金融超市”仍有混业之嫌。互联网金融正在实现金融和经济行为的无缝融合,互联网金融协会理事单位中,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网易、搜狐、百度等互联网巨头,都是将互联网客群、贸易交易、社交活动、征信、金融无缝连接在一起的跨界生态。
近日又有市场人士说,将建立新的交易链来代替房地产金融,在“确定买地、设计房屋、AR网上销售、客户付款、资金归集、建房、客户收房”整个过程中,将传统的房地产企业贷款清理出交易流程。
简言之,监管者可以自说自话,但市场就像是水,总会找到最合适的行走路线。
严格监管下仍有发展空间
虽然市场对监管者有太多的期望,但总归要回到现实,特别是那些想合法合规经营的P2P公司,还是要寻找合适的前进路径。
老张曾撰文“P2P平台回归信息中介之路”,为P2P探寻生存空间。实话实说,像自融等行为确实可恶,将投资者的资金用于日常运营和购买豪车的行为也确实不检点,应当严惩。“没有资金池、充当信息中介、不做担保”的信托公司、资管公司也获得了大发展。目前中国金融供给仍然远远不足,在合规的空间内寻找P2P的生存空间还是很大的。目前的P2P也确实要从以前的监管套利中走出来,深耕场景为王的互联网金融理念,寻找真正的互联网金融生态,规避“弯道监管套利”的狭隘理念,毕竟,这才是长久之计。
监管当局希望P2P能够按照其划定的圈子经营,但互联网科技大潮下的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顶多是被驱逐到美国的异教徒,并不是杀人犯,创新永远都是踏着违规的路线在前进,并最终被认可。诚如鲁迅所言,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虽然走在路上的并不一定都是好人,但确实开拓出了一条条前进的路,希望P2P很快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合适的前进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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