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省政府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厅于6月中旬专门部署,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农药经营单位监管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厅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农业部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和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农药经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并严格落实农药经营单位监管责任。据统计,我省各类农药经营单位共21577家。至此,全省落实农药经营单位建档工作和监管责任制达 100%。
一是各级重视,行动迅速。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协调,积极调配充实力量,确保摸底调查、建档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确保不漏一个市场、一个门店,认真填写农药经营单位情况登记表。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各地根据农药经营单位多、分布广等特点,实行定人定点或分片包干制,做到每个农药经营门店,包括批发市场、农资综合门市和连锁点,都有一名农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人,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严控高毒农药。各地结合农药经营单位摸底调查和建立档案,进一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一方面对有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单位进行重点跟踪和监控,另一方面开展农药经营单位全面检查整顿,严厉查处销售禁用高毒农药或在其他农药中掺杂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通过加强监管,确保全省100%农药经营单位纳入档案登记,确保农药经营单位100%得到有效监控。
江苏:对农药经营单位全面建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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