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民政部近日表示,目前我国已全面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
2009年,民政部出台了《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提出600元的全国统一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随后各地纷纷落实,部分地区还建立了将孤儿养育标准的提高,与当地经济增长水平挂钩的机制。
江苏省苏州市民政局石波涛:全省都是执行的全国统一标准。保证我们的生活水平,比其他地方高一点的情况下,孤儿的生活水平。
近日,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表示,目前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已在我国全面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陈日发:儿童福利保障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国普遍建立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下一步,民政部将推动出台《儿童福利条例》和《关于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的意见》,编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保护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工作指南》:
陈日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指导。同时,加强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和提供工作场地,为专业社会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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