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航天万源两家附属公司内蒙风制与内蒙复材早前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订立框架协议,据此,内蒙复材须于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财政年度按照框架协议之条款不时向内蒙风制供应风机叶片。
正文
此外,中国航天万源两家附属公司内蒙新能源与内蒙复材早前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订立物业租赁协议,据此,内蒙新能源须向内蒙复材出租其位于内蒙古兴和县之房产,租期自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期两年。
2009年中国航空、航天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行业重点企业竞争力分析报告
由于内蒙复材其中一名股东航天材料(持股41.03%)为中国航天万源主要控股股东火箭院之附属公司,内蒙复材因是火箭院附属公司持有上述超过10%股权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根据上市规则,框架协议项下内蒙复材供应风机叶片及物业租赁协议项下出租物业予内蒙复材构成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首项持续关连交易(供应风机叶片)之年度最高交易价值在上市规则项下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故根据上市规则,首项持续关连交易须在股东大会上徵求独立股东批准。而第二项持续关连交易(出租物业)之年度交易价值之有关百分比率低于25%且交易价值不足1,000万港元,故根据上市规则,第二项持续关连交易毋须在股东大会上徵求独立股东批准。
中国航天万源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徵求独立股东批准首项持续关连交易。按照上市规则之规定,一份载有交易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及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立股东之通函,将于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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