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四川金顶披露,攀枝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诉讼揭开了四川金顶一项从未披露过的担保交易。
根据昨日的公告,2004年12月10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与被告大地纸业签订了关于转让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份及资产的《合作协议书》与《股份转让合同书》。同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与四川金顶签订了《担保协议》,约定四川金顶对大地纸业履行这两份协议书需支付的款项、投资新式水泥生产线及新投资年产值1亿元的新公司的承诺等提供担保。
翻查四川金顶当年的公告可知,四川金顶没有披露过这一担保事项。到了2005年5月,四川金顶才表示计划为大地纸业签订限定上限为3000万元的担保协议。这一议案直到信息2005年6月才经股东大会通过而实施。当时四川金顶的中小股东并不知道,在他们投下赞成票之前,四川金顶早与大地纸业有了担保交易。
四川金顶诉讼案牵扯出的“旧账”并不止于此。此前乐山市国资公司状告华伦集团违约的诉讼中,也牵扯出四川金顶一项从未披露过的“重大事项”。
2003年10月,乐山市人民政府与第一被告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将乐山国资公司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华伦集团,从而使华伦集团入主四川金顶。虽然当时四川金顶披露了这一转让,但这一协议的详细内容却直到四川金顶涉诉之后才被真正揭开。原来,四川金顶的转让实际上牵扯到上市公司的转制与职工安置问题。按照当时的协议,职工安置费用由市政府承担2000万元,其余安置资金由华伦集团与四川金顶负责解决,且华伦集团补贴不少于851.5万元,而这一安置实际上直到现在还没落实,华伦集团和四川金顶对乐山市国资公司尚有欠款。
此前,香溢融通的一纸诉状牵出华伦集团董事长、四川金顶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涉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件,而攀枝花市国资公司的这一纸诉状无疑使得四川金顶一项潜在担保浮出水面。四川金顶的大股东华伦集团已欠债10多亿元,四川金顶究竟还有多少担保还暗藏着,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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