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航空于2006年5月起在深圳机场开始运作,并于2009年3月停航。截至目前,东星航空累计应付深圳机场起降费和地面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总计531万元(其中起降费和地面服务费等相关费用501万元,滞纳金30万元)。上述欠款中,2008年度起降费和地面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共351万元(不含滞纳金),深圳机场依据《会计准则》收入确认原则对该部分收入未予以确认,但作应收账款备查账登记。2008年度以前欠款共计150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深圳机场表示,已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债权重组申请,并申报了债权。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程序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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