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晒”:
8张报表外加重要事项说明
“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于4月13日集中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符合预算法规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预算公开内容与去年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收支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等8张报表,反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除涉密信息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其中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各部门在公开预算报表的同时,还要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8张报表能够较充分地反映部门收支情况,尤其对重要事项进行说明,呈现了数据形成的决定因素,为大众判断支出的合理性提供依据。”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对记者说。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一向备受社会关注。记者发现,各部门普遍对“三公经费”进行了压减,并作出具体说明。比如,财政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97.52万元,比2017年减少370.3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因公出国任务减少;二是部本级、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业单位实施车改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下降;三是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白景明说,压减一般性支出是近几年坚持的预算编制原则,“从各部门公布的预算看,在支出方面体现了突出重点、压缩一般、有保有压的特点。近几年‘三公’经费支出不断保持整体下降趋势”。
如何“接”:
区别不同情况衔接机构改革
当前,机构改革正有序推进。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与机构改革工作如何衔接?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和预算顺利执行,确保在全国人大批准预算后的20日内向部门批复预算、部门在财政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算,今年财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批复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办法,相应地部门预算公开形式有所变化——
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如教育部,继续比照2017年公开办法,公开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
涉及个别职能划出、划入的中央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参照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公开本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其中,涉及职能调整和预算事项变化的,在公开部门职能和预算收支情况时,对机构改革和执行中的预算变化情况作出说明。
涉及整体职能整合的中央部门,如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不再公开改革前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但要对机构改革以及整合后部门预算汇总情况作出说明,并分别公开原部门的预算,包括8张报表,报表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机构改革过程中,已具备条件的部门都将按预算法规定在4月13日公开部门预算。”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有啥“新”:
新增26个重点项目预算公开
“做好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对于改进财政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透明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注意到,各部门预算普遍对预算绩效情况进行了说明,比如,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444.13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09.50万元。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增强透明度,加大全国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2017年财政部选择10个部门共计10个重点项目(每个部门1个重点项目)列入《中央部门预算草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10个部门将这些重点项目的文本和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
为进一步加大项目预算公开力度,2018年又增加了26个部门的26个项目,向社会公开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据悉,这些项目包括外交部国际组织会费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项目、公安部证照制发项目、财政部国际组织股本金项目、原农业部农业灾害救助项目、审计署审计项目实施经费项目、国资委国资国企监督考核评价专项经费、海关总署关税征管业务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证和发票工本费项目等。
财政部表示,将继续推动部门公开重点项目,扩大公开重点项目的部门范围,增加公开的重点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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