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刚刚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攻方向是提升供给质量”,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建设”“着力振兴实体经济”之际,质检总局第一时间印发了《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贯彻中央部署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规划》对我我国质量品牌提升有哪些蓝图设想?质检总局质量司负责人就《规划》的相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在刚刚结束的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请问《规划》如何细化落实这些部署?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工作,明确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突出强调推动“三个转变”,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明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攻方向是提升供给质量”,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建设”“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把质量发展和品牌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
《规划》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品牌工作的部署要求,着眼于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提出三大主要措施:一是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从树立优质发展理念、创新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统计体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法治体系等方面着手,健全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不断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二是突出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聚焦当前质量品牌建设中存在的痛点与不足,实施消费品、进出口商品、电子商务产品、进出口农产品、进出口食品、装备制造业、服务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等9个领域的质量提升行动;三是培育质量品牌优势,从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品牌培育、质量标杆遴选等试点示范活动各方面,引导企业加强自身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利用中国质量奖、各地政府质量奖的激励措施和创新引导政策,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加强自主品牌宣传展示,讲好中国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
问:《规划》实施后,将对消费者生活产生什么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供给,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我们立足于增强消费者的质量获得感,设置了明确的目标。首先,《规划》提出到2020年,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具体到数据来看,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要达到84.5,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要稳定在92%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要达到94.8%,重点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8。而在2015年,这4个指标分别是83.5、91.1%、92.9%和75。其次,《规划》的实施将使消费者在国内享受到更多优质优价的商品和服务。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将着力提高国内消费品供给质量,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促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积极引导海外消费回流,让国内百姓分享到更多的“质量红利”。第三,《规划》提出一系列措施,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健全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引导企业、行业协会、保险以及评估机构加强合作,降低质量安全风险。同时,建立健全社会质量监督员和产品侵权责任制度,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保障质量安全事故受害者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
问: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是质量品牌提升工作的主体,如何更好地发挥企业作用,《规划》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质量品牌提升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在这个问题上,一方面要在制度上给企业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规划》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一是实施质量简政放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和质量准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最大限度取消审批项目,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为企业质量品牌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加规范、更加宽松的环境。发挥地方质检部门贴近基层的优势,把由地方实施更有效的审批事项,最大限度下放到地方。
二是探索质量制度创新。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积极鼓励开展行业试点,发挥行业组织的催化作用,提高企业改进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质量违法和失信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提升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创优”。
三是实施质量奖励制度。不断完善中国质量奖评选机制,提升中国质量奖的规模和影响力,把中国质量奖打造成代表中国质量、中国品牌的名片。建立和完善相关行业质量的评价体系,逐步扩大中国质量奖评选范围,推动全社会重视和追求质量。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开展质量奖表彰,树立质量发展标杆,总结标杆经验,强化标杆引领作用。完善各地政府质量奖配套激励措施,引导地方政府在采购、招投标方面给予政策性优惠。加强部门协同,创新引导政策,以财政、税收、土地、金融等政策工具推动质量提升。
四是推进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建设一批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示范点,搭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平台,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为企业和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客空间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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