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部获悉,为更好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更好区分辨识新能源汽车,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自2016年12月1日起,上海、南京、无锡、济南、深圳5个城市公安部将将率先试点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
据悉,新能源汽车号牌体现“绿色环保”寓意,以绿色为主色调,增加了专用标识,应用了新的防伪技术和制作工艺。其中,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底色采用黄绿双拼色。新能源汽车号牌号码增加一位,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号牌号码由5位升为6位,号牌号码容量增大、资源更加丰富。新能源汽车号牌工本费不变,仍执行现行国家规定的普通汽车号牌收费标准,每副号牌100元。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试点期间,对群众新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在5个试点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将发放新能源汽车号牌;对已经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自愿换领的原则,由车主自主选择是否换领新式号牌。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超过500万辆。截至目前,全国注册登记的纯电动汽车已达55.55万辆。为更好实施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差异化管理政策,新能源汽车号牌按照不同车辆类型实行分段管理,字母“D”代表纯电动汽车,字母“F”代表非纯电动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在试点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做法,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力争2017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广使用。此外,公安部还将研究改进普通汽车号牌式样,进一步提升机动车管理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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