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党的十八大以来,“四新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与挑战。对萌芽期的新经济形态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犹如土壤、养分、水、阳光和空气。而政府,正是这个生态环境的构筑者。
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方兴未艾,但对其统一认识尚未形成——推进“四新经济”加快成长
“四新经济”对于对冲经济下行压力、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汇聚经济发展能量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四新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但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与挑战。对萌芽期的新经济形态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犹如土壤、养分、水、阳光和空气。而政府,正是这个生态环境的构筑者。
当前,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四新经济”)在取得快速发展同时,各界对新经济的内涵、范围和演进规律还没有统一看法,迫切需要深化对“四新经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抢抓新经济孕育兴起的“窗口期”,全面营造有利于新经济繁荣发展的生态环境,加快“四新经济”发展,为实现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快建立适应“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是培育壮大新经济新动能的关键
新经济是以技术进步为主要动力,在制度创新、需求升级、资源要素条件改变等多因素驱动下,以大量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蓬勃涌现为显著特征,以信息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等为主要方向的新经济形态。纵观历史,每当人类社会发生重大技术变革进而形成新的生产力,就会有新的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即新经济概念随之产生。可见,新经济的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及与其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组合。新经济发展初期往往伴有“四新经济”蓬勃发展的特征,但这些充满生机的新技术新业态可能稍纵即逝,能否从“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取决于能否及时确立与之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只有先进的生产力与新的生产关系交相呼应,才能汇聚成为支撑经济社会迈向新一波增长的强大动力和能量。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处于突破性爆发的关口,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下一代基因组学、先进机器人、储能技术、先进材料等技术突飞猛进,可能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颠覆传统的经济活动惯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新的生产力分布格局和新型生产关系,有望带动新一轮经济增长。发达国家瞄准国际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纷纷制定战略和行动计划,加快构建适应先进生产力布局的新政策和制度体系,力争把握制订国际经济活动规则的主动权。近年来美国先后三次修订颁布国家创新战略,围绕清洁能源、先进制造、生物经济等出台行动计划。欧盟发布“分享经济指南”,明确政府和平台企业职责定位,为分享经济发展搭建制度框架。日本政府多次更新“面向未来的新成长战略”,应对未来20年人口老龄化、信息化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重大挑战,着力推进医疗等领域改革,放松管制,释放活力,构建适应先进生产力的政策和政府监管体系。
二、我国“四新经济”蓬勃发展,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新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首先,作为新经济发展核心动力的技术创新要素,正在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例如,自主开发的核心信息安全芯片实现技术突破,TD-LTE-Advanced被国际电信联盟确定为第四代移动通信国际标准,基因测序能力进入世界前列,大批优势杂交新品种培育成功,轨道交通装备国产化率超过80%。其次,新的技术应用于各行各业及国民经济方方面面,衍生出大量新商业模式和新业态。例如,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持续广泛应用渗透,催生了电子商务、网络叫车、“慕课”、移动办公、互联网金融、智能家庭、远程医疗、网络旅游等一批新业态。传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业模式逐渐被“免费服务赚客户+增值服务赚利润”等新赢利模式取代。
此外,一批新兴产业快速成长,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与日俱增。一方面,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升。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例,27个重点行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0年的4%提高到2015年的约8%,正在成为引领产业迈向中高端、助力经济中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新兴产业通常具有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等特征,对经济增长的直接间接贡献十分可观。以信息经济为例,据中国信息通信院等机构测算,2014年,我国信息经济总量达到16.2万亿元,其中,信息经济生产部分规模为4.2万亿元,占同期GDP比重6.8%,应用部分规模达到11.9万亿元,占GDP比重高达19.3%,总体占GDP比重从2008年的约15%上升到26%以上,与主要发达国家差距逐步缩小。
三、着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推动“四新经济”加快发展
对萌芽期的新经济形态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犹如土壤、养分、水、阳光和空气,既为其提供开放的平台、广阔的空间,又为其供应必要的养分。而政府,正是这个生态环境的构筑者。
(一)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四新经济”发展的制度藩篱
长期以来,我国对行业的监管以准入前环节审批管理方式为主。审批标准过分依赖于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及反映资金投入、固定资产等情况的规模性指标。由于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通常具备轻资产、重知识、跨界融合等特征,这种以批代管、偏重目录准入管理的模式制约了新经济的发展。伴随互联网技术应用广泛渗透于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领域,越来越多的企业反映发展中遭遇行业准入限制的“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为此,要尤其注意避免将传统的审批式、限制式的管理模式套用于新经济,加快破除限制“四新经济”发展的准入壁垒。例如,可借鉴欧盟委员会近期出台的“分享经济指南”中关于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包括“对只作为信息中介的平台企业不设置准入要求或其他门槛;不对服务提供者施加从业批准、许可等准入义务;对临时提供服务的公民个人不得施加准入义务或其他限制”等。此外,要加快探索负面清单或产业准入的审管分离制度,建立以事中事后为重点的新型监管和追责体系。
(二)查“缺”补“漏”,以新的扶持方式和体制机制为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保障制度“缺失”、政策落实“不到位”是制约新经济发展的又一难题。例如,掣肘云计算、大数据等业务开展的关键,就是长期以来我们仍没有建立起来类似于美国的信息安全、数据开放法律保障制度。信息、数据泄露事件频繁发生严重挫伤消费者购买信息服务的积极性;数据归属责权界定不清,造成“数据割据”“数据孤岛”现象频现,很难建立适应新经济跨界融合特征的制度保障体系。又如,干细胞专项管理条例没有建立,针对免疫治疗临床应用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和完善的评估体系等。新经济发展犹如“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模式,使得一旦发生“触底”事件,就会全面叫停,对稚弱的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造成毁灭性影响。针对这些问题,一是要因业施策,针对新经济不同行业的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制订既接轨国际又适合国情的特殊政策和专项管理办法。二是要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科技成果转化等普适性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适应新经济知识智力密集特征的制度生态。三是要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协同中央地方、各个部门着力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夯实基础,稳扎稳打推进“四新经济”繁荣可持续发展
技术创新和重大技术突破是新经济赖以发展壮大的主要动力,技术进步与创新过程如种子破壁而出、生根发芽,需要水分滋养、土壤孕育、阳光普照,科研人员、企业家、风险投资、政府引导资金等就如水分、土壤、阳光一般,为技术进步这粒种子得以成长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一项最终走向产业化甚至带动一个崭新行业发展的新技术,不可能是盲目跟踪模仿的成果,必然凝聚了发明者毕生的心血,其创造价值的过程也不可能是“一夜暴富”,必然要经历无数次失败的尝试。政策着力点应是尽可能甄别出具有发展潜质的好技术、好种子,围绕这样的技术配置资金、人才,引导社会资源向这类技术倾斜;及时把握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前沿和趋势,瞄准制约新经济发展壮大的核心关键瓶颈技术,集中攻坚克难;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和放大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基于技术进步、商业模式创新等各类创新驱动的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打破制度障碍,建立制度保障,最大限度释放人才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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