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安徽省防治“小金库”实施“一把手”负责制,2013年9月,省财政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牵头组织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行动。在前期检查基础上,省财政厅、省纪委等七部门就“小金库”防治制度化、常态化,通知要求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机制,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强化对公务消费的监督,加大资产收益监缴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
日前,省财政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从预算防控、资产管控、账户监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承诺考核、惩戒处罚等七方面,构建全方位、常态化、规范性“小金库”防治机制。
2013年9月,省财政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牵头组织开展清理检查“小金库”专项行动。在前期检查基础上,省财政厅、省纪委等七部门就“小金库”防治制度化、常态化,通知要求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机制,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强化对公务消费的监督,加大资产收益监缴力度,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配合,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等情况监控。在预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财政监督工作中,将“小金库”问题作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相关信息系统,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
通知明确,防治“小金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承诺、逐级报告。各单位每年都要做出不设“小金库”的承诺,承诺后再发现设立使用“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金融机构违反规定擅自为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的,由人民银行按有关法规处罚,并取消其为预算单位开户资格。宾馆、酒店、商场、旅行社、政府采购供应商、劳务供应商等为设立使用“小金库”提供方便,有开具虚假经济业务发票、协助套取资金、代报开支及提供其他便利等行为的,取消公务接待定点饭店(酒店)、政府补贴商品销售商场和参与相关政府采购资格。
通知要求将防治“小金库”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和文明创建考评范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日常受理查办“小金库”问题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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