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称,*ST珠江旗下2200万股西南证劵限售流通股将于6月16日上午10∶30进行公开拍卖,与前次拍卖不同,本次拍卖将采取“先分零拍卖后,将剩余部分限售股进行整体拍卖”的方式。次日,*ST珠江亦发布了类似公告。
虽然此次起拍底价较前次小幅提高至7.06元/股,但相对于西南证券6月3日15.11元/股的收盘价而言,拍卖底价仅约为收盘价的五折。
一次“无效”的司法拍卖
*ST珠江旗下西南证券股权“被迫”进行拍卖缘起于一笔1.3亿元的借款。
2007年3月15日,*ST珠江向重庆普天通信设备公司(下称:普天通信)借款1.3亿元,期限半年,借款年利率为6.804%,由于逾期未还,普天通信于当年10月提起民事诉讼。在重庆五中院判决普天通信胜诉之后,*ST珠江当时手中的7500万股西南证券股权旋即遭到查封。
虽然重庆资本圈人士当时便预料*ST珠江会“卖股抵债”,但司法拍卖却迟迟未至。一种猜测性的说法是,因重庆渝富是普天通信的控股股东,从加快西南证券借壳上市的大局出发,该项借款纠纷被暂时性搁置。
而随着西南证券的顺利借壳,普天通信追债的节奏陡然加快。
2009年2月26日,西南证券完成借壳,*ST珠江手中7500万西南证券股权按1∶0.71的比例转变为5325万股,3月30日,重庆联交所即公告称,*ST珠江手中3109万股西南证券将以6.354元/股的底价进行拍卖,4月14日,重庆城投斥资1.975459亿元以拍卖底价拿下了上述股权。
但*ST珠江很快以“损害公众股东”的名义发难,并在两天之内便向重庆市五中院提交了《执行异议书》。*ST珠江认为“股权拍卖底价由评估值的7.06元/股降到6.354元/股,且只有一个竞买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及《拍卖法》中的相关规定,请求重庆五中院确认此次拍卖行为无效。
事实证明,*ST珠江言之有理。5月初,重庆五中院下发了《民事裁定书》——撤销重庆五中院自己委托重庆市泰鼎拍卖公司于2009年4月14日成交的股权拍卖。
解构“先分零再整体”
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本次“先分零,后整体”拍卖方式的制订主要是应*ST珠江方面的“强烈要求”。一位接近本次拍卖的人士表示,虽*ST珠江需要通过司法拍卖偿还1.3亿元债务及利息,但它认为所拍卖西南证券股权“刚好”偿债即可,“过多的”拍掉西南证券股权对*ST珠江而言是一种损失。
而*ST珠江的“惜拍”情结可从“先分零、后整体”拍卖方式上窥见一斑。
重庆泰鼎拍卖公司人士直言,本次拍卖有一个要求即是尽量保证“拍卖金额不超标(1.5532亿元)”,从拍卖程序设计上看,可能会出现三种结果:一是只有分零拍卖,二是分零拍卖后再进行整体拍卖,三是整体拍卖,而从市场的反应来看,第三种出现的可能性“非常小”。
具体而言,本次拍卖的2200万股西南证券被分为44份,每次以50万股为一个单位进行拍卖,参考价格为353万元/50万股,潜在竞拍人“想竞拍得到一份50万股西南证券,就需要缴纳20万元保证金,如果缴了全部44份的保证金(注:880万元)即视为整体竞拍人,而整体竞拍人亦可以参与分零阶段的竞拍”。
“如果有缴纳1份-43份20万元/50万股保证金的竞拍人,则先进行分零拍卖,若分零拍卖成交价累计达到1.5532亿元时,将停止对剩余股权的拍卖。”重庆泰鼎拍卖公司人士说,若参与分零阶段的竞拍人竞拍完毕后,尚不足1.5532亿元的金额,则将进行整体拍卖——“整体拍卖方式为1.5532亿元减去分零拍卖的累计成交额后除以7.06,折算成股数进行拍卖”。
在“先分零、后整体”的拍卖方式下,*ST珠江手中2200万股西南证券虽然走上拍卖席,但并不意味着它会被悉数拍卖掉,简言之“若仅卖2000万股即达到了1.5532亿元,剩余200万股仍归*ST珠江所有”。
另一方面,虽然“惜拍”情结严重,但对于今年戴星的*ST珠江而言,是次拍卖并非“百害而无一利”。
2009年4月末,*ST珠江董事会通过决议,将所持西南证券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准则下,只有在处置西南证券股权时,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才能从所有者权益当中转入到当期损益。
基于此,拍卖将增厚*ST珠江当期业绩。本报记者估算,由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时上述5325万股西南证券的账面价值为6800.04万元,入账价格约为1.28元/股,若本次2200万股均按7.06元/股底价拍卖成交,将为*ST珠江带来1.27亿元左右的当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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