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十一五”环保规划目标,到2010年,河北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比2005年削减1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8%,地表水国控断面Ⅴ类水质以上水体的比例超过55%,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超过89.5%。
为此,河北省计划投资17.2亿元,建设58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形成化学需氧量削减能力8.5万吨/年、氨氮削减能力0.32万吨/年;计划投资89.3亿元,新建、在建及转接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103个,使全省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10多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6%
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底,河北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比2005年削减15%,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超过292天。
为此,河北省计划投资195.4亿元,建设84个大气污染点源治理和19个集中供热项目,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55.8万吨/年、烟尘削减能力152.8万吨/年、粉尘削减能力1.2万吨/年。
河北省将继续深入开展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推动1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设施,4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改用清洁能源,到2009年年底,设区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不低于30%,加强燃煤烟尘、工业粉尘、二次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治理。
落实《河北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环保行动计划》,对市区能耗高、污染重的项目落实“退二进三”、“退城进郊”政策,加大加快搬迁改造力度和速度。同时,加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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