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保持经济增长”工作的第一枪在农业问题上打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公布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提出将全力组织开展主要农产品收购,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并强调将较大幅度提高明年生产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提高粮价增加补贴
发改委公布信息显示,在东北地区,将按照每市斤1.85元人民币(合每吨3700元)的价格挂牌收购中央储备大豆,该价格比目前到港进口大豆的价格高出400元/吨;按照粳稻每市斤0.92元、玉米每市斤0.75元的价格实行国家临时收储。发改委还提出,从2009年新粮上市起,白小麦、红小麦、混合麦每市斤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0.87元、0.83元、0.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0.10元、0.11元、0.1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13%、15.3%、15.3%。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也将作较大幅度提高。
10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四季度经济工作,提出:“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制定并发布增加各项农业补贴的方案,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今年以来,粮食收购最低价已两次提高。
今年2月8日,国家就公布了2008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随后在3月底再次提高,累计稻谷最低收购价提高9%-10%,小麦则提高4%-7%。
完善市场机制
除了提高粮食价格,增加农民补贴,发改委也提出,将完善化肥市场调控机制,大幅度增加农业投资。
发改委称,要适当扩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规模,保证化肥供应和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建立化肥等农资价格上涨与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联动机制。加强化肥市场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加大农业投资方面,发改委透露,将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快建设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加快东北地区大豆、长江流域油菜、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加强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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