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网讯:
由于多地细则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突出,行政手段进一步强化的迹象明显,地方版“新国五条”有待进一步具体化与精准化。若地方细则执行有力,则短期内能够影响预期,为过热数月的中国楼市降温。
总体来看,与京、沪的“单身限购”等不同,各二三线城市的细则相对“从简”,没有“自选动作”。在“进一步”限购、限贷、增加土地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也是按部就班。一些城市重申了调控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比如,济南出台的细则中特地强调“继续严格执行”有关通知。除北京指出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上海房价涨幅语焉不详外,深圳、南京等地均将房价上涨幅度限制在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考虑CPI因素。
整体来看,上海、深圳、广州、重庆、南京以及合肥等城市落地细则可以说无新意,基本为传达中央精神。说明本轮调控重点在于控制房价上涨预期,今年以来一线城市上涨势头明显,中央担心一线城市上涨带动其他城市房价攀升,必然导致新一轮调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国内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数量扩大到66个,超过9成城市房价上涨,其中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房价已连续2个月环比涨幅扩大。2月涨幅最高扩大至3.1%。毫无疑问,地方版细则有待进一步精准化,预留调控加码空间。一旦房价呈反弹与暴涨态势,必招致更加严厉的杀伤力政策。
随着政策的逐渐展开,市场将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不过,如果期待调控真正起到平抑价格、稳定市场的作用,在目前出台的各项“细则”之外,仍需要更多可操作性强的细节作为补充。
因此,从短期看,实现房价调控目标,重在稳住市场预期,稳住供求关系。如果放眼长远,让房价涨幅回归到合理正常水平,而政府要做的事情,是综合利用税收手段,适当调整现有税制,让房产税等持有环节税种发挥更大作用。同时,实现住房信息全国联网,明确住房存量从而释放更多有效供给;保证商品房建设用地、推进保障房建设从而扩大住房增量,增加供给。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应该推进经济转型,在力争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前提下,确保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让房价真正进入公众可以承受的预期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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