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新京报》)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奇闻”,媒体接二连三地报道:6月12日,湖北武汉市一经济适用房项目摇出了千万亿分之一概率的“6连号”,最后被证实是一起官商勾结的腐败案件;7月29日,同样是在湖北省,老河口市某经适房摇号出现更罕见的“14连号”,其中一名中签者竟然才刚满17岁;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镇的新城大厦,其中322套经济适用房交房才8个月,竟然有一半左右已经被出租……如今,石家庄经适房定价偏高的消息再次触动公众神经。难怪这么多的专家呼吁取消经适房,看来并非全无道理。
经济适用房单从字面上来理解,首先就是“经济”、“适用”。有资格获得这项服务的人群当属城镇低收入人群。而越来越多的新闻却表明,经适房已经不再“经济适用”:武汉、重庆、老河口、石家庄等地发生的经适房“奇闻”,曝出经适房没有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了某些人“自肥”的工具,或者说是一种徒有其名的“政绩噱头”。
之所以说经适房是一种“政绩噱头”,笔者认为:其一,经适房的建设出发点已经偏离初衷。一些地方与其说是在建设经适房,不如说是在全国大气候下的一种“随行就市”。建设经适房并不是自身意愿,所以建成的经适房要么不“适用”,要么成了“特权商品”,要么干脆是 “挂经适房的牌子,卖商品房的价”;其二,经适房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论证。经适房的建设应考虑在限制土地价格、限制房子成本和利润上下文章,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一些经适房户型设计极不合理,还有一些经适房地段太偏,更有甚者价格比商品房还高,比如石家庄遭弃购的经适房;其三,经适房申购不透明。当前,之所以出现诸如武汉“6连号”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缺乏透明度造成的。
如何让住房福利政策真正惠及低收入群体?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上三个方面切入,首要是政府层面要真正把经适房建设作为施政的一项义务。在经适房的规划、论证、设计,尤其是招标时,要侧重成本和利润招标,不要突出土地的收益最大化。特别重要的是,在户型、区位、价格、配套等方面,都要站在困难群体的立场去考虑。
其次要公开透明。信息公开透明是经适房彰显 “经济”、“适用”的根本。要让经适房从规划到建设再到销售全程“公示化”。小区规划地点、适应人群、房屋套数、申报人员详细名单、入选资格、入围名单等,要全部详实地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眼下,相关部门必须转变观念,切实将经适房的各项环节置于阳光的曝晒下,让经适房回归 “经济”、“适用”、“保障”的本质。否则,经适房说起来再感人、听起来再诱人,困难群体仍然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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