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召开的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对于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如机关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城市房屋拆迁户等,有条件的城市可在2009年内通过新建、购买或利用腾退公房等方式,为其提供政策性租赁房。政策性租赁房的租金将低于市场水平。广东将选择部分城市进行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力争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区率先全面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