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13日20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美国公司摩托罗拉与中国公司华为技术联合发出了一则和解声明。这意味着,长达半年之久的华为与摩托罗拉诉讼案,终以华为胜利而告终。
此次声明称:摩托罗拉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与Lemko的诉讼中针对华为的指控,此撤销行为将意味摩托罗拉今后不再就此案或或者以相同事由提起针对华为和诺西的诉讼。与此同时,华为也已同意撤回其在芝加哥联邦地区法院对于摩托罗拉和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以下简称诺西)的诉讼。而此撤销行为意味着,华为今后不再就此案或者或者以相同事由提起针对摩托罗拉和诺西的诉讼。
中国报告网(www.chinabaogao.com)的研究员康有乾指出,实际上早在2000年,摩托罗拉就与华为开始了长达10年的亲密商业合作,摩托罗拉以其自己的品牌转售华为产品,为此,摩托罗拉曾从华为采购了价值8.8亿美元的先进的核心网和无线接入技术。两家公司可为齐头并进,并肩作战。但2010年7月19日,诺西宣布以12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则正式宣告了双方开始分道扬镳。2010年7月22日,摩托罗拉以窃取商业机密为由起诉华为;2011年1月24日,华为向一家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阻止摩托罗拉和诺西间的交易,因该起交易可能导致“其商业秘密被窃取,版权受侵害并违反合同规定,使公司遭受不可估量的损失”,摩托罗拉和诺西同为被告,当初的合作伙伴如今对簿公堂。
康有乾分析说,摩托罗拉一旦被诺西成功收购,原本已经在市场排名上被华为赶超的诺西有可能重新登上第二大设备商的宝座。这显然是华为不愿意看到的。而摩托罗拉以商业机密被窃取为由起诉华为,也显然离不开即将成为摩托罗拉大东家的诺西在背后的推动。
事情很快有了初步结果,2011年1月华为在美国法院上诉后,美国法院颁布了对华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禁令。这标志着华为的知识产权得到了美国法律的认同,更给了我国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信心。今年3月,中国商务部也在初步裁决中,否决了诺西对摩托罗拉的收购,这让已经被迫推迟的交易更加雪上加霜。
直到2011年4月13日,双方正式发表声明和解,摩托罗拉将向华为支付转让费后,并将摩托罗拉与华为之间的商业合同转移给诺西,使诺西能获得及使用华为的保密信息为摩托罗拉通过华为产品和技术在全球部署的网络提供服务。康有乾指出,此次声明表面上是和解,但实际上华为不只得到了摩托罗拉的转让费用,和诺西延续了与摩托罗拉的商业合同,更进一步得到了诺西这样一个更大的合作伙伴,成为了实际的大赢家。这给我国企业与国外企业的专利诉讼,带来了不少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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