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互联网+”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通过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例如互联网游戏、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影响下,各行各业都发生了深刻改变。其中,电信行业所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最为直接。传统的语音通话、短信息等主营业务收入全面下滑,电信业务总收入增长率下降,利润率降低。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仅3.6%,比上年回落5.1个百分点。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及其与其他厂商之间基于互联网产业链主导权的竞争,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因此,加快战略转型、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已成为我国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时代的必然选择。
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滕学强
“互联网+”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通过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例如互联网游戏、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影响下,各行各业都发生了深刻改变。其中,电信行业所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最为直接。传统的语音通话、短信息等主营业务收入全面下滑,电信业务总收入增长率下降,利润率降低。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仅3.6%,比上年回落5.1个百分点。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及其与其他厂商之间基于互联网产业链主导权的竞争,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因此,加快战略转型、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已成为我国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时代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颠覆传统业态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各行各业都发生深刻改变,其中,电信行业所受的冲击和影响最直接。
新兴业务大量分流传统主营业务。近几年来,移动互联网兴起,技术的发展使网络与应用开始分离,电信运营商除面临竞争对手的压力,更要面对众多新兴替代业务的冲击。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互联网企业的具有话音和短信替代功能的OTT业务。
受微信等新型即时消息类应用对短信业务替代作用的影响,201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仅有7630.5亿条,同比下降14.4%,降幅同比扩大了13.8个百分点。IP电话也以其低通话成本及日渐优良的通话质量等特点迅速成为传统电话业务的有力竞争者,特别是对长途电话及国际电话业务。
2013年,Skype网内国际通话时长达到2140亿分钟,同比增长36%,已经占据全球国际电话市场的39.1%,并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中国移动财报显示,2013年移动语音业务收入3556.86亿元,同比下降3.4%,收入总额减少123.39亿元;2014年语音业务收入3090亿元,减少467亿元。“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面临的竞争状况已经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竞争已经演变成为电信运营商、终端厂商、应用内容商和平台商之间的跨界竞争。
最终用户需求取向发生改变。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我国移动用户的消费需求出现显著变化,数据业务量迅猛增长,占比迅速提高。以中国移动为例,截至2014年12月底,移动数据流量同比增长115.1%,收入同比增长42.9%,占通信服务收入比重提升至25.9%。2015年除夕,其移动数据流量更是同比增长177%。数据业务占比的快速增加是电信运营商业务收入结构发生显著改变的典型体现。因为开展了许多新业务,总收入中传统的语音业务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下滑。根据工信部数据,2013年,非话音业务收入占比首次过半,达53.2%,2014年进一步提高至58.2%。2013年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对行业收入增长的贡献从上年的51%猛增至75.7%,2014年则突破100%。用户需求正由以语音消费为主转变为以满足感观、情感、休闲等多方面综合信息需求的体验性消费为主。伴随这一过程的是运营商语音业务呈现低值化的趋势。
传统的收入增长模式不容乐观。长期以来,话音业务始终是我国电信业主要业务,随着我国移动用户规模快速增长,话音业务量相应增加,带动收入不断增长。随着我国移动用户规模增长潜力逐渐耗尽,这种业务量的增长也将趋于饱和。据2014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2014年我国通信用户数达15.36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达12.86亿。考虑到我国人口规模,移动用户规模增长的空间已不大。更重要的是,新增用户的很大一部分是低端用户。大量低端用户的涌入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对基础通信运营商特别是基础固话网运营商来说,低端用户的增加会间接增加其维护成本;另一方面,业务收入增长与业务量增长的同步性难以保证,出现“增量不增收”的现象。2014年我国电信业务总量约完成1.8万亿元,同比增长16.1%,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6%,比上年回落5.1个百分点。电信业务总量与电信业务收入增长的剪刀差由2012年的1.8个百分点拉大至12.5个百分点。因此,我国电信业以用户规模扩张带动主营收入高速增长的传统模式形势不容乐观,必须深挖现有用户的潜在需求,通过业务创新、营销创新等形式来实现“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可持续增长。
“互联网+”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通过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例如互联网游戏、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影响下,各行各业都发生了深刻改变。其中,电信行业所受到的冲击和影响最为直接。传统的语音通话、短信息等主营业务收入全面下滑,电信业务总收入增长率下降,利润率降低。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电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仅3.6%,比上年回落5.1个百分点。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及其与其他厂商之间基于互联网产业链主导权的竞争,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因此,加快战略转型、探索新的运营模式,已成为我国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时代的必然选择。
转型面临两大难题
电信运营商战略转型的定位缺乏明确目标,同时还面临着被管道化的风险。
首先,各运营商战略转型的定位缺乏明确目标。2013年第四季度,美国移动运营商的移动数据收入首次超过语音通话收入,这是通信行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对我国电信运营商来说,数据业务超越话音业务的趋势日渐明显,必将成为未来电信运营商创收的主要来源。自3G运营以来,我国电信运营商已尝试了很多转型措施,这种步伐在今后还会进一步加快。其中,业务转型的重点在IPTV业务、宽带业务上,而网络转型则集中于NGN(下一代网络)项目、智能网络项目和IPv6项目。然而,运营商转型面临目标雷同,品牌建设相互模仿的问题。2008年重组后,我国三家运营商都以全业务运营商自居。
3G面世后,各运营商又都以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为核心进行转型。各家运营商在业务、客户品牌的建设上相互模仿,经常出现跟风现象。比如,“UP新势力(中国联通)”与“动感地带(中国移动)”非常相似,“亲情e家(中国联通)”跟“我的e家(中国电信)”如出一辙。由此可见,运营商还缺乏足够的品牌建设意识,在品牌的价值上缺乏广度和深度上的挖掘,用户黏性不高。由于三家运营商各自原有网络、技术、终端、用户等基础不同,因此在新业务发展上应有不同的目标和策略选择。
其次,运营商转型面临被管道化的风险。BAT等互联网企业的成功说明运营商不再是整个移动价值链中心,而是形成了网络传输、移动终端、OTT服务三个中心。互联网企业OTT业务对于运营商会产生流量需求,增加收入。问题在于,对OTT服务进行计费的不是运营商,而是OTT的服务提供商。这使得运营商成为网络流量单一的“传输管道建设者”,而无法从自己架设的管道内所传输的内容上获益,这种流量服务本身又对传统的语音以及短信业务造成了威胁。消费者在考虑选择哪家运营商时会主要考虑通信速度、范围、费用这几个因素,在不同运营商之间进行对比,最终运营商间的竞争容易演变成价格战,导致利润率下降。随着手机钱包服务能够利用近场无线通信技术(NFC),运营商在代表未来应用发展方向的移动支付市场的优势也面临被终端厂商蚕食的危险。
开放共赢是突围方向
面向互联网转型,加强数据处理,建立开放平台,是电信运营商转型的三大方向。
第一,面向互联网转型,做好流量经营。一方面,电信运营商要打好网络基础。运营商首先是基础服务提供商,是管道,这是运营商的最大责任。当前,电信运营商主要收入和利润正转向数据业务,而网络的通畅是开展数据业务的前提,也是整个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基础。为此,必须加强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4G网络,拓展WiFi的覆盖区域。中国移动已抓住4G机遇,取得跨越式发展。
目前已经开通了72万个4G基站,4G用户超过1亿。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稍稍落后一步,随着FDD牌照的发放,双方需要改造升级现有3G网络,开展新一轮4G网络建设。随着手机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对电信运营商网络智能管理的要求也将提上日程。
另一方面,电信运营商要做好流量经营,实行精细化管理,尽量避免耗费资源及其带来的收入不匹配的现象。为此,电信运营商应积极做好系统改造,通过软件实现对不同用户、不同终端、不同业务差异化计费的方式。应坚持精确化管理和差异化运营的基本思路,以避免同质化竞争导致的价格战。
第二,加强数据处理,深挖流量价值。运营商的数据业务作为未来的主营业务拥有巨大的商业潜力,深挖数据流量价值十分必要。一是可以在现有的数据中心业务中应用云计算的相关技术(虚拟化、并行计算等),使数据中心向低成本高效率方向发展,实现真正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按需响应,同时运营商以最低的成本向用户提供更多的应用服务,实现双赢。二是加强大数据研究的投入,提供数据分析与数据服务。运营商作为基础服务提供商,在获取基础数据方面拥有天然优势。因此,大数据分析可能成为未来运营商另一个重要发展趋势。
第三,建立开放的平台,实现共赢、分享赢利。为应对OTT企业的强势冲击,电信运营商需要建立新的赢利模式。一是建立开放的OTT综合业务平台。利用自身的网络资源、丰富的客户信息资源、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以及终端交付能力,引入智能引擎,建立开放的OTT业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再吸引众多OTT企业加入,使之聚集在平台上进行推广和发展,进而建立开放的业务创新生态系统,形成新的合作和分成收费模式,最终获取管道外的全新价值。
二是探索第三方付费模式。电信运营商可以通过双边协议从第三方身上获得巨额收入。比如,对广告商开发基于渠道、用户需求特征的后向收费模式,通过降低用户通信与信息费的方式,加快用户快速聚合、增加滞留时间,从而吸引广告商,提高代理费和广告费,形成后向的赢利能力。
相关分析报告:中国电信运营商市场产销调研及未来五年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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