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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信行业市场现状,我国电信市场调查分析,电信行业电信战略咨询报告请参考《2013年中国电信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面对互联网的冲击,全球电信运营商正在丧失的是对原有制度和机制优越性的自信,并开始面临精神信仰上的危机。
如果说微信干掉了运营商的精神,也只是运营商自身价值迷失的结果,与微信无关。
运营商尚未出牌,何谈微信拿走通信需求
360董事长周鸿祎先生在近日接受媒体访谈时,断言“在中国会更加极端,微信已经从精神上把运营商干掉了……当通信这一基本需求被微信拿走后,运营商就真正成为了管道”。
他认为运营商“忙着做各种花里胡哨的东西”,电信运营商“最后发现安身立命的东西,基本需求是通信”,至于架构在通信之上的更高层的需求,比如沟通、玩游戏等是上面的需求,言外之意是电信运营商很难满足高层次的需求。
这是直到目前,依然没有尘埃落定的微信收费之争的继续。
如果从静止竞争的角度看,恐怕在Skype这样的语音应用出现之后,全球电信运营商的通信服务早就被替代了,而沦为基础网络的建设和维护商了。但事实是,尽管Skype发展迅猛,却并没有让欧美的电信运营商被替代掉,其根本原因在于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厂商的竞争是动态的竞争。
目前,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厂商的竞争还没形成清晰的路径,即使不考虑政策或者技术性的阻断措施,仅仅是市场化的手段,在应对OTT的竞争时,电信运营商也并非没有选择。
1.通过价格歧视降低低端用户的吸引力。Vodafone UK以月套餐40英镑为界限,月套餐低于40英镑的用户,不允许使用VoIP服务,而对月套餐超过40英镑的用户,则可以免费使用VoIP服务。
德国T-Mobile也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2009年其推出一款最低消费为10欧元的VoIP套餐“Internet Telefonie”,并在2011年调整为9.95欧元。为了进一步降低OTT业务对用户的吸引力,T-Mobile还推出月资费为50欧元的包含免费VoIP业务的高话务量套餐。
2.通过价格歧视,抑制免费语音服务对价格敏感的低端用户的吸引力,又通过一定的资费门槛,保障运营商的收益。
修改流量资费政策,保护收益。美国几大运营商纷纷取消不限量数据套餐,AT&T于2010年6月取消了新用户30美元的不限量套餐,今年年初全面叫停该套餐;T-mobile美国公司自去年4月开始,对数据流量超过一定额度的用户的上网速率进行限制;Verizon自去年7月起,停止向新入网用户提供29.99美元的不限量数据套餐,以分档包月套餐替代。
T-Mobile荷兰公司调高数据流量包月资费。规定用户在包月费用之外另行付费才能继续使用不限量数据套餐;荷兰KPN自去年9月5日开始上调数据流量价格;沃达丰荷兰公司则通过减少数据业务补贴的方式抑制用户的需求。
3.直接对VoIP业务额外收费。瑞典运营商对使用VoIP业务的用户收取6欧元额外费用;Vodafone UK公司对月资费低于40英镑的用户额外收取15欧元,之后用户才能使用VoIP业务。
企业价值观的迷失是运营商精神萎靡的本源
周鸿祎所谓“运营商的精神被干掉”从某种程度上讲却也并非危言耸听。
我们知道,全球的电信运营商目前还没有成功向互联网转型的先例,即使屡屡被国内运营商当做成功典范的日韩运营商,在面临能够直接替代自己基础电信业务的OTT类应用时,也更多地选择了阻断的对策。
如周鸿祎所言,电信运营商在忙着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尤其是在互联网业务上,全球的电信运营商做的唯一一件不算花里胡哨的事情恐怕是:除了补贴“苹果”,还是补贴“苹果”。
之所以补贴苹果公司的智能终端,源于电信运营商对用户规模永无止境的追求,但是在苹果产品成功之后,运营商却发现自己由于专注于电信业务而错过了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发展机遇。
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电信运营商大规模的补贴才加速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基础电信业务的被替代。这是因为在电信运营商专注发展用户规模的时候,由于产业分工,在网络速度和终端体验方面的两个技术瓶颈被打破之后,移动互联网公司开始专注于业务创新。而在互联网应用创新变得日益艰难之时,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电信业务又成为移动互联网公司瞄准的吸引用户规模的新领域。
电信运营商则在对利润的过度追求中,迷失了自我,在遭遇互联网OTT的挑战之时,面临着不利的舆论环境。
由于行业市场竞争环境恶劣,再加上管制方面的原因,电信运营商尤其是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在过去几年开始更多地强调利润增长的指标,对经济性指标的过度强调和诉求以及对社会性指标的整体性缺失,使得公众和舆论更多地把电信运营商视为经济动物,焦点多聚集在电信运营商的利润增长上,而对电信运营商诞生之初就要承担的普遍通信服务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责任漠不关心,或者选择性地视而不见。
在过去几年,我们看到,电信运营商在新领域的开拓中多强调其对经济指标的贡献。所以当运营商与互联网厂商产生市场争执时,即使原本对互联网行业没有好感的一些人士也开始站在电信运营商的对立面,指责电信运营商对互联网厂商可能采取的措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在这里,没有人考虑公共的通信利益安全和普遍服务的责任,而是把电信运营商放在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对立面——尽管这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
在制度的比较优势上,电信运营商相比互联网厂商也面临着优越性丧失的问题。
内生剩余自然垄断产业、全程全网的技术体制、大规模的用户普遍服务以及来自管制部门强有力的多元价值观的管制,使得当前的电信运营商在制度上失去了比较优势。
运营商体制内的人恐怕很少有足够的制度自信,认为在当前的环境下,运营商很难创新推出与互联网厂商竞争的互联网产品。
尽管内视自己的制度,运营商曾经充满自信,但是在与互联网厂商竞争时,却发现曾经引以为豪的制度竟成了与互联网厂商竞争的最大羁绊。
但是作为本能的刺激反应,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运营商,例如中国移动,则必须推出自己的竞争性产品以满足经济目标的诉求,而非主导地位的运营商则可以在进退之间有自己的选择,或者与互联网厂商合作,或者自己推出产品。
由于互联网产品的创新速度和创新周期远快于电信产品,运营商在互联网领域东突西进的很多行为的确像花里胡哨的东西——除了靠KPI发展起来的用户规模,恐怕在体验上无法与互联网产品相媲美。
在竞争不断失利的情况下,运营商开始逐渐丧失对自身制度优势的自信。
正确认识自身的地位和诉求是结束精神迷失的根本
电信运营商在互联网领域是一个创业者,甚至可能只是一个中小公司级别的创业者——这恐怕是运营商首先要树立的心态。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周鸿祎指出的两条路对运营商并非没有意义:要么成为没有梦想的小公司,独特的内容、游戏,放在别人的应用商店,用户不属于运营商要么作为挑战者,去挑战巨头。
通过战略投资,实现第一条路是比较现实的选择;而作为挑战者,恐怕运营商还需要突破自身制度上的劣势,瞄准互联网,采取快速模仿紧密跟随的方式,寻求做产业链上的第二大产品提供商的机会。
无论是第一条路还是第二条路,都需要运营商有清晰的诉求和定位。否则,在战略摇摆中,运营商真就会被从精神上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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