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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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大数据”,是指其大小超出了典型数据库软件的采集、储存、管理和分析等能力的数据集合(麦肯锡,2011)。随着数据挖掘、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处理EB、PB级数据的能力迅速提升,人类社会逐渐步入大数据时代。尤其是在2012年3月22日,美国奥巴马政府宣布启动“大数据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涉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美国能源部、美国国防部、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和美国地质勘探局等6个联邦政府部门,推动相关数据的收集、组织和分析,更是揭开了大数据时代的崭新一页。
正是在政府等组织的积极推动下,大量公司(互联网公司、移动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等)开始了大数据化的进程,寻找自己在大数据时代的新定位,并从中逐渐摸索相关经验和业务模式。这其中,Amazon、Facebook、Google、阿里巴巴等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它们依托自己的数据优势,采取灵活而深入的分析方式进行基于大数据的挖掘,形成了崭新的商业模式。
对于电信运营商,其传统业务是为电信消费者提供网络服务,承担了数据传送者的重要职责。在完成传统业务的同时,电信运营商在大数据产业链中处于数据传递和交换中心的地位,天然具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具有进行基于大数据的业务的独特优势。例如,电信运营商在获取用户行为方面具有突出优势。电信消费者随时都在向电信运营商发送碎片化的行为数据(如基站接入数据、上网流量数据),这些数据在电信运营商的系统中,反映为各种日志数据、基站数据和流量数据等。对这些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可以得到基于消费者群体和个体的数据,进而得到消费者心理和行为特征的知识。通过对这些知识的合理运用,电信运营商可以改进现有的商业模式和创造出新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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