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奥维咨询统计,早在2008年,互联网电视就已起步,当年的市场占比仅有0.01%,但2009年迅速提升至2.12%。到2009年10月,互联网电视销量占比已提升至6.5%。以TCL为例,今年首两月其互联网电视销量已达32万台,占液晶电视总销量达三成以上。
2010-2015年中国互联网行业市场全景调研及投资分析深度研究报告
互联网电视,将是今年三网融合走近普通大众的第一突破口。它为观众所设计的使用情景,是对电视由被动收看到主动使用的转变。也就是说,电视变成了人们的信息工具,除了收看节目之外,还可以看新闻、查信息、炒股、缴费、甚至视频聊天。所有互联网可以完成的内容,都可以转嫁到电视上来。
这样一个愿景,是家电厂商设计这款产品的初衷,但经历了从行业自发发展到规范管理渐趋完善之后,互联网电视的商业模式逐渐与“广电系”牵连起来。去年8月广电总局一纸《关于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几乎等于收回了家电厂商的内容供应权,引起了互联网电视产业不小的波澜。但随着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SMG)和杭州华数三支“广电国家队”获得互联网牌照,这种拥有牌照的广电系公司与家电厂商结亲配对的发展形式成为市场主流。而在内容配套方面,相比于互联网电视面市之初,家电厂商要靠自建内容平台辅助销售的情形,此前相继发放的3张互联网电视牌照,则为家电制造商点明了节目源。4月,TCL和清华同方相继宣布与CNTV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其他厂商如海信、长虹等也在积极与三家内容商进行合作。
与此同时,家电厂商与门户及视频网站的合作并未完全打破。据不愿透露姓名的家电业内高层透露,尽管广电有心调控内容,但市场才是决定产业方向的唯一准绳。市场的监管可以以牌照的具体方式进行,但监管也是为了规范市场,也要符合市场发展的特征;如果现在与市场要求背道而驰,将来也会还有一个纠偏调试的过程。这也是目前很多互联网电视仍与门户及视频网站保持“地下合作”的重要原因。
无论以何种手段,一旦内容的问题加以解决,接下来更重要的就是建立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分析指出,目前市场上的互联网电视普遍比同规格的普通液晶电视贵出约20%,通过这一次性的附加费用,消费者可以收看到厂商推送的节目。在互联网电视产业发展初期,这种收费模式看似较为合理。但从长远来看,这种一次性的附加收费显然不足以支持电视厂商自建内容平台或是与有牌照的内容商合作所需的费用。因此目前互联网电视厂商、内容商以及运营部门等需要商讨一个可持续的收费模式,通过一个完善的、成熟的收费模式实现硬件领域与内容领域的双赢。
此外,传输网络的改善也是亟须解决的一大问题。记者在沪上几家卖场走访时发现,互联网电视并未得到商家的大力推荐。有售货员甚至奉劝记者不要购买,因为网速慢、节目少影响了使用效果,如果需要相关功能,远远不如电脑来得方便。
这是问题,同样也为相关设备供应商、芯片厂商提供了机会。特别是像同方股份这类既拥有电视整机产品,又在数字电视领域“埋伏”已久的领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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