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近两年国内多个省份也纷纷发布新能源配置储能方案,以光伏+储能模式将成为未来光伏电站开发的主流。事实上,从2020年开始,地方各省对于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的政策支持力度已逐渐加强。例如,2020年12月,湖南在新能源建设方面,实施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模式,对新增风电按照装机容量20%配置储能,新增光伏按照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缓解全省电力供需矛盾。
省市名称 |
方案要点 |
贵州 |
2020年11月24日,贵州省能源局发文要求各市(州)上报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文件要求申报项目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单个项目不限规模。在送出消纳受限区域,计划项目需配备10%的储能设施。 |
2021年3月5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壮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文件要求,为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调峰需要,已投产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在投产一年内配套储能;新建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产”的原则配套储能;储能建设规模不应低于电网测算建议配置的规模;对自建储能困难的企业可购买同等容量的储能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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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2020年12月底,湖南因电力负荷大增而采取限电措施登上热搜。随后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表示,“十四五”期间,全省电力部门将从电源、电网、储能建设和转移负荷等多方面综合施策,以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坚实的能源支持。其中新能源建设方面,加快推进“新能源+储能”模式,对新增风电按照装机容量20%配置储能,新增光伏按照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缓解全省电力供需矛盾。 |
青海 |
1月18日,青海省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试行稿明确要积极推进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实行“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设备比例不低于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并对储能配比高、时间长的一体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实行“水电+新能源+储能”协同发展模式,新建、新投运水电站同步配置新能源和储能系统,使新增水电与新能源、储能容量配比达到1:2:0.2,实现就地平衡。 |
宁夏 |
1月11日,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加快促进自治区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要在新能源富集的宁东、吴忠、中卫地区先行开展储能设施建设。建设“新能源+储能”示范应用项目,并在全区推广应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原则上新增项目储能设施与新能源项目同步投运,存量项目在2021年底前完成储能设施投运。从2021年起,对于达到以上要求的新增新能源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风光资源开发权;对于达到以上要求的储能项目,支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
山西 |
1月13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大同市关于支持和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十四五”期间,大同市增量新能源项目全部配置储能设施,配置比例不低于5%;存量新能源项目鼓励企业分期适量配置,优先对微电网、增量配电、独立园区等具备条件的用户配置。同时文件还指定储能产品的起点标准要达到单体电芯容量280Ah及以上,循环寿命≥8000次(25℃,0.5C充放,容量>80%) |
内蒙古 |
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进一步增加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到2025年,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力争达到25%以上,推动自治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对该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措施中指出:自治区能源局会同自治区工信厅督促各市场主体,通过配套储能设施、可调节负荷、自备机组参与调峰、火电灵活性改造等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 |
山东 |
2021年2月19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新能源场站原则上配置不低于10%储能设施。全省新型储能设施规模达到20万千瓦左右 |
陕西 |
3月10日,陕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陕西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从2021年起,关中、陕北新增10万千瓦(含)以上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设施,鼓励地方政府或大型企业牵头在升压站附近配置集中式储能电站 |
河南 |
6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及河南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河南省储能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鼓励新能源项目配套建设储能,对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风光资源开发权,由电网企业优先并网、优先保障消纳 |
中国是全球储能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突破GW级别。根据数据显示,我国储能电站行业整体呈稳步上升的趋势,储能电站装机规模从2016年的24.3GW上升至2020年的35.6GW;2020年,我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35.6GW,同比增长9.8%,占全球总装机容量的18.6%。


在细分领域,2020年,抽水蓄能的累计装机规模最大,占比达到了89.26%;其次是电化学储能,累计装机规模为3269.2MW,同比增长91.2%,占比为9.2%;熔融盐储热装机规模占比为1.5%;压缩空气储能和飞轮储能装机规模占比都小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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