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三部门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今年6月份,国务院部署了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专项大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进展很不平衡。其中,河北、福建、江西、宁夏、新疆等省(区)只对部分高耗能行业执行了差别电价政策;云南省尚未执行2007年差别电价标准;四川、湖北等省仍以大用户直供电和协议供电等名义对部分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为确保差别电价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甄别工作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经贸、价格、电监等部门要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供电营业区范围内的高耗能企业名单(见附件)为基础,连同地方电网供电营业区内的高耗能企业,对本地区高耗能企业进行逐个甄别,将其区分为允许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企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各地要在2007年12月1日前将甄别后的所有高耗能企业名单和执行差别电价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电监会备案。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应要求所属省级电网公司,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名单,全面、及时地将差别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二、调整差别电价收入用途

    将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增加的电费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支持当地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电网企业已经收取但尚未上缴中央国库的差别电价收入,改为全额上缴地方国库。各省级地方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情况,研究制定差别电价收入的具体管理办法,促进差别电价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的实施。

    三、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

    (一)取消国家出台的对电解铝、铁合金和氯碱企业的电价优惠政策。1999年,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曾联合发文对13家产能规模在5万吨以上的电解铝企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优惠2分钱左右;2000-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调整终端用户销售电价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解铝、铁合金、氯碱企业用电价格比其它工业企业平均每千瓦时累计少提价约2分钱。为引导高耗能行业发展,促使其节能降耗,决定取消上述电价优惠政策。

    1、对铁合金行业的电价优惠,自2007年10月20日起全部取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各省(区、市)现行销售电价表中在大工业电价下单列“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电价的,执行该类电价;没有单列上述高耗能行业电价的,执行大工业电价,不再另行优惠。

    2、电解铝行业的用电价格,在销售电价表中单列或注明实行优惠的,原则上应在2007年内予以取消,改为执行大工业电价下的“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类电价;若单列的电解铝行业电价与上述电价价差每千瓦时大于5分钱的,2007年内先取消电价优惠5分钱,其余优惠原则上2008年内取消。

    3、对氯碱行业的电价优惠,原则上2008年内取消。

取消电解铝、氯碱两个行业电价优惠的具体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另行下达。

    (二)立即停止执行各地自行出台的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措施。对仍在以大用户直供电和协议用电名义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的四川、湖北等省,要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优惠行为。没有按照要求取消优惠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调减其电力建设规模和相应的电力项目。调出规划的电力项目不予办理核准手续。

    四、加强监督检查

    今年四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将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情况;电网企业提高、降低或变相降低标准向有关高耗能企业收取差别电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地区或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提请国务院通报批评。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电监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十日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绿证消费“强制时代”开启:五部门联手推动绿色电力消费

绿证消费“强制时代”开启:五部门联手推动绿色电力消费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别对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市场供给、消费需求、交易机制、应用场景、应用走出去等五方面提出要求。

2025年03月20日
迅猛增长!2025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再迎开门红 预计下一阶段市场将向"优"发展

迅猛增长!2025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再迎开门红 预计下一阶段市场将向"优"发展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今天(2月17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截止到2025年1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1321.3万台,同比上升49.1%。对比2024年数据,增速出现一定幅度下降。中国充电联盟发布2024年数据显示,截止2024年1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886.1万台,同比增加63.7%。

2025年02月17日
中国首个12兆瓦级陆上风电机组成功下线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中国首个12兆瓦级陆上风电机组成功下线 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1月19日,据中国中车公众号发布,应用于沙戈荒地区的超大功率等级风电机组——“凌风号”在吉林中车松原基地成功下线。凌风号”超大功率陆上 12.5 兆瓦风电机组比中国首个12兆瓦级陆上风电机组。

2025年01月21日
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235.2万台 高速公路服务区累计建成充电桩3.31万台

截至2024年11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235.2万台 高速公路服务区累计建成充电桩3.31万台

12月25日,2024年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座谈会在广东深圳召开。会议指出,2024年是中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产业业态不断丰富完善的一年。

2024年12月28日
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 其中风电占37.25%

截至2024年10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35.51亿个 其中风电占37.25%

11月21日,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2.32亿个。其中,风电5.30亿个,占43.01%;太阳能发电1.97亿个,占16.02%;常规水电3.92亿个,占31.84%;生物质发电1.09亿个,占8.83%;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378万个,占0.31%。

2024年11月22日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23.19亿个 交易绿证3.59亿个

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23.19亿个 交易绿证3.59亿个

从交易情况看,2024年9月,全国交易绿证4487万个(其中随绿电交易绿证2068万个);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累计交易绿证3.59亿个(其中随绿电交易绿证1.85亿个)。

2024年10月24日
核电建设提速!项目及机组数量创历史新高

核电建设提速!项目及机组数量创历史新高

8月19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核准江苏徐圩一期工程等五个核电项目。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要不断提升核电安全技术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2024年08月21日
2024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同比增长13倍 其中风力发电1.97亿个

2024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同比增长13倍 其中风力发电1.97亿个

据介绍,2024年上半年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86亿个,同比增长13倍。占2017年实施绿证制度以来累计核发绿证的68.7%。全国绿证市场交易绿证1.6亿个,同比增长6倍,绿证交易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

2024年08月05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