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山西省政府公布了山西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为了节能减排,全省“十一五”期间关停的小火电机组总容量为267万千瓦。
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电力装机容量达2745.13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442.15万千瓦。为实现“十一五”期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5%的目标,我省小火电企业市场要实行退出补偿机制。关停范围包括: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运行满20年、单机10万千瓦级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万千瓦以下的各类机组;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等。
山西省政府要求关停机组所涉及的人员原则上应在本企业内部安置,企业已停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相关问题。关停小火电机组资产变现和土地转让所得应优先用于安置职工。“上大压小”项目和当地新建、扩建电源项目要优先招用关停机组分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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