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验收质量,省电力公司在设立验收组织机构的同时,从4月12日起,邀请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以及省发改委和省经贸委的有关专家,组成4个验收工作组,分赴全省各有关县(市、区),对农村“户户通电”工程进行省级验收。
据了解,在对农村“户户通电”工程进行省级验收前,省电力公司对接受验收的县(市、区)设立了必备的条件:完成了县、市两级验收,包括农村“户户通电”工程项目按计划完成,并达到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完成了所有单项工程和全部无电户通电任务。在进行省级验收过程中,验收工作组将按照《江西省农村“户户通电”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无电户档案随机抽取乡镇、台区、10千伏线路等,进行实地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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