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电力公司召开2006年电费回收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分析当前电费回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把握重点、奋力冲刺,确保全年电费回收任务圆满完成。公司副总经理魏海平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公司本部有关部门,各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营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县级供电公司经理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公司系统各单位紧紧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实现“小而强”的奋斗目标,加强集约化经营、狠抓精细化管理,经营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可喜成绩。截至11月底,公司已完成售电量186.61亿千瓦时,提前1个月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年度售电计划,完成公司年度计划值188亿千瓦时的99.26%;应收电费余额完成16512万元,低于国家电网公司下达的月预算指标10.2%;电费回收工作在去年取得“双结零”的基础上,首次实现了“月结月清”,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电费回收工作依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占青海电网售电量80%以上的高载能企业大多以承兑汇票交费,经常出现汇票不合格和退票现象,电费回收存在潜在风险;二是部分政府机关受财政拨款和经费紧张的影响,还不能按时足额交费;三是部分居民按时交费意识淡薄,加之欠费户分散,基层营销人员催费任务繁重。针对以上情况,会议要求各供电公司要按照公司关于加强电费回收工作的有关要求和今天的会议精神,坚持细化管理和过程控制,以“时间百分之百、精力百分之百、人员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密切跟踪分析相关客户的经营动态,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打好年底电费回收攻坚战。
魏海平副总经理指出,电费做为公司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是公司系统所有员工辛勤汗水的结晶。确保经营成果不流失,是公司实现“小而强”奋斗目标,创建和谐企业、服务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这就要求我们各级电力营销人员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骄傲和自满,而要站在加快公司发展、服务和谐社会的大局,进一步提高对电费回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电网意识、市场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忠诚企业、履职尽责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把电费回收作为经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
魏海平副总经理强调,各供电公司要严格落实电费回收责任制,有效防范电费风险,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抓面、分管领导抓片、基层领导抓线、工作人员抓到户的电费回收工作管理机制,并实行班子成员分片联点承包制,层层传递经营压力。各级营销管理人员在十二月份必须要把工作重心沉下去,扑下身子抓落实,扎扎实实抓好每一笔电费的回收工作,奋战二十五天,确保年度电费“颗粒归仓”。
魏海平副总经理要求,针对当前的工作,公司有关部门和各供电公司做到:一是要着眼全局,抓好当前。结合当月部分高载能企业用电扶持政策进行调整的实际,要求各供电公司一方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积极采取预警防范制度,确保当年电费回收。二是要加强考核,提高效率。要完善电费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要尊重员工、信任员工、鼓励员工,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纠正和防止“上清下不清”的现象。要善于抓重点,防止呆坏帐的发生,有效解决好电费回收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妥善处理和解决好安全供电、供电服务和依法催收电费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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