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优化国民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也是降低能耗、增加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建国以来的六十年,福建服务业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两个发展时期。
(一)服务业缓慢发展时期(1949-1978年)
改革开放前,福建服务业增长相对缓慢,比重偏低。195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仅有1.21亿元,经过29年的发展,1978年服务业增加值也仅达到11.30亿元,年均增长8.6%,尤其在“三五”时期和“四五”时期,年均增长仅为2.8%和1.2%。从产业结构看,1950-1978年,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74.0∶13.3∶12.7变为36.0∶42.5∶21.5。29年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上升8.8个百分点。
福建服务业发展缓慢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一是经济理论偏差。曾经把服务部门看成不创造社会财富的非生产部门,把其比重增大看作帝国主义腐朽性和寄生性的突出表现。没有正确认识服务业比重的增大是一个历史的进步,是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导致在实践中对“非生产部门”的歧视,使第三产业资源投入受阻、发展被遏制。二是发展战略偏差。在工农业已有较大发展的时候,没有及时把服务业的发展列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四个现代化”只把工农业现代化列入议事日程,忽略了服务业现代化。三是政策失误。长期实行服务低价制,损害了服务业的利益;曾经把不少服务活动当作资本主义因素来批,挫伤了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
(二)服务业迅速发展时期(1979-2008年)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多次制定并出台发展服务业方案和政策,提出转变“重生产”、“轻服务”的观念,福建服务业由弱变强、由小变大、迅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由1979年的11.77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249.59亿元,年均增长13.5%。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年加大,效果明显。1979-2008年,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结构由37.8∶42.3∶19.9变为10.7∶50.0∶39.3。改革开放30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了19.4个百分点。改革开放以来福建服务业的发展分三个阶段。
1.恢复性高速增长阶段(1979-1990年)。这一阶段,服务业增长速度高,比重提高快,但结构改善不大。第三产业增长主要靠传统服务业的带动。1979-1990年,福建服务业年均增速为14.7%,远远超过GDP年均11.5%的增速,服务业占GDP比重从19.9%迅速上升到38.4%。从经济增长贡献率来看,该阶段大多数年份第一产业贡献率在20%以上,而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累计贡献40%左右。
2.相对平稳发展阶段(1991-1999年)。随着福建工业化进程加快,服务业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阶段。该阶段服务业年均增速14.0%,低于GDP年均增速1.5个百分点,服务业占GDP比重在37%左右徘徊,曾一度回落到34.1%。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10%-20%之间,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累计贡献40%,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累计贡献40%以下。
3.结构改善阶段(2000年至今)。这一阶段,服务业增长速度放慢,比重基本稳定,结构明显改善,新兴产业和高附加值产业发展势头好。2000以来,福建实施海西建设战略,加快发展工业和服务业,GDP增速屡创新高,2007年达到了15.2%,是1995年以来的最高水平,2008年虽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GDP增速仍达13.0%。这一阶段,服务业发展基本上保持着与GDP同步,年均增速达到11.5%,仅比GDP增速略低0.2个百分点。服务业占GDP比重稳定在38.3%-40.0%之间。
二、发展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为服务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特别是“八五”、“九五”、“十五”期间,伴随着人们重积累轻消费、重生产轻流通、重产品轻服务传统观念的转变,全省服务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07年,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全省服务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产业较快发展、从业人员稳步增长、投资不断升温等显着特点,服务业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一)服务业总量稳步增加,速度迅速提高
195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只有1.21亿元,1978年服务业增加值不足15亿元,“十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增加值由2001年的1618.24亿元快速增加到2005年的2527.47亿元,年均增长10.3%;进入“十一五”时期,全省服务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2008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完成4249.59亿元,2006-2008年,年均增长14.0%,占GDP的比重39.3%。
(二)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对经济增长贡献提高
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1950年全省三次产业构成是“一二三”模式,属于典型的农业经济模式,农牧业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1988年全省产业结构出现较大转折,全省三次产业结构成为“二三一”模式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相继出台了各项重大战略决策,二、三产业比重进一步上升,农牧业比重进一步下降。
产业结构调整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影响也发生了变化。福建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度由改革开放前(1952-1977年)的23.6%提高到改革开放后的(1978-2008年)的40.1%,30年间共提高了16.5个百分点。2008年,福建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6.1%,比1977年提高了12.5个百分点;相应地,第一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度则由(1952-1977年)32.6%下降到(1978-2007年)10.7%,30年下降了21.9个百分点,2008年福建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3.7%;第二产业对GDP增长一直保持着较高的贡献,由改革开放前(1952-1977年)的43.8%提高到(1978-2008年)49.2%,2008年福建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60.2%。第一产业对GDP增长的推动作用逐步减弱,长期以来福建主要依靠第二产业为主带动经济增长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变,形成了以第二产业和服务业共同带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年份,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低,如1993年和1994年,福建GDP增速达到改革开放以来最高点,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29.4%和22.4%。2007年福建GDP增速再次达到1995年以来的历史高位,服务业对经济的贡献率也仅为35.8%;在经济相对低迷年份,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较高,如1990年和2001年,福建GDP增速分别仅为7.5%和8.7%,但服务业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6.3%和42.4%。这说明服务业增长的稳定性好于第一、二产业,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1997年,福建人均GDP达1059美元,突破了1000美元大关。2008年达到4337美元,突破4000美元大关,实现1000-4000美元阶段性跨跃,仅用了11年时间,福建人均GDP实现了翻两番。根据产业结构变化规律,当产业结构处于中级阶段时,第二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最大,当产业结构进入高级阶段时,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于第一、第二产业。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第一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迅速回落,服务业贡献率稳定上升,特别是2000年后上升速度加快,但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仍落后于第二产业。从福建三次产业结构的变化看,第一产业比重迅速下降,服务业比重显著上升,表明福建经济产业结构仍处于中级阶段,正逐渐向高级阶段过渡。
(三)服务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解放初,福建从业人口结构主要以农牧业从业人口为主,1952年服务业从业人员仅有60.7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2.8%。2008年,全省服务业从业人数为692.24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数的比重为33.3%,结构渐趋科学合理。
改革开放30年,福建从业人员共增加了1155.37万人,其中服务业就吸纳了新增劳动力的50.8%,服务业对就业增长的贡献度占到三次产业的一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由1978年的11.4%大幅提高到2008年的33.3%,提高了21.9个百分点,而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75.1%下降到2008年的31.1%,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由1978年的13.4%上升到2008年的35.6%,服务业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
服务业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2008年全省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水平25702元,其中一产、二产、三产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6768元、21662元、33218元。在国民经济19大行业中,服务业14个行业就有10个超过平均水平,其中金融业与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达到65119元、48671元,成为全省年平均工资超4万的两大行业。
随着服务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也在不断提高,服务业提供的税收越来越成为全省税收增长的源泉。2008年福建服务业完成各项税收收入667.21亿元,占到全省各项税收收入的48.4%。在地区生产总值构成中,服务业生产税净额近达600亿元,是1978年0.86亿元的695倍,年均增长24.4%;而同期第一产业生产税净额年均增长6.1%,第二产业生产税净额年均增长18.8%。2008年全省服务业完成的生产税净额中,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占43.8%;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占18.3%;金融保险业占11.7%;社会服务业占13.9%,房地产业占12.3%。
(四)服务业内部结构优化,新兴服务业迅速发展
60年来,福建服务业内部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尤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着提高,居民的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持续增长,但比重有所下降。金融保险、房地产、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与现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兴服务业行业快速崛起,比重有所上升。
解放初,全省服务业体系相对单一,表现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行业开放程度低;金融、保险、综合技术服务业等新型行业长期处于管制经营、限制经营状态之中。“九五”、“十五”以来,这种状况开始改变,特别是进入“十一五”,全省第三产业体系初步完善。在传统行业持续增长的同时,金融保险、房地产、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与现代发展相适应的新兴行业快速崛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初步形成,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1643.69万亿元,贷款规模9430.03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1%;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营业收入近百亿元,实现增加值超过40亿元;房地产业迅速成长壮大,近30年增加值年均增长15.7%,新兴行业已经撑起了服务业发展的脊梁。
(五)服务业投资不断升温,吸引外资力度继续加大
改革开放前,福建投资重点是加强生产性建设,改革开放初期的1979年,福建城镇以上三次产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仍保持着10.7:49.6:39.7。1980年后,全省在进行生产建设的同时,安排大量资金用于服务业项目建设,服务业向开放式外向型转变。自1989年起,福建服务业投资比重开始超过第二产业。2008年,福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148.59亿元,第一、二、三产业的投资比例调整为1.9:38.4:59.7,服务业投资所占比重均超过第一产业与第二产业之和。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完成投资亿708.74元,占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2.5%;房地产投资1304.64亿元,占41.4%。
改革开放后,随着招商引资规模的日益扩大,福建更加注重引资的质量和效益,不断调整外资投向,使其符合福建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尤其是加入WTO后,福建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大大加快,对外开放程度明显提高。2008年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397个,占外资项目总数的36.1%;实际利用外资亿20.50美元(历史可比口径),占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20.4%。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提高,吸引外资力度的加大,既成为扩大需求、带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又为福建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民营经济是服务业的主体,领先于服务业的发展
福建民营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势头。随着近年来福建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不断提高,贡献逐渐显现。在企业的经营环境上,国家逐步放开了经营的领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民营经济蓬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服务业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183.44亿元,占全部服务业增加值的51.4%,比1997年提高14.2个百分点。在批零贸易业、餐饮业,公路水路运输业等行业,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主导地位。在公共服务领域如公共交通、卫生、教育及公共服务等,民营经济所占的比重正在不断扩大。
三、发展启示
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全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期间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一)立足实际、合理规划,是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重点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对海西的战略定位:一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独特的对台优势和工作基础,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台湾地区经济的全面对接,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二是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从服务、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出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海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使之成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的综合通道。三是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立足现有制造业基础,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积极对接台湾制造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加快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在全国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四是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优势,增强武夷山、闽西南土楼、鼓浪屿等景区对两岸游客的吸引力,拓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内涵,突出“海峡旅游”主题,使之成为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富有特色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在安排资金、立项、贷款等方面,把服务业摆在更加重要、更加合理的位置,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发展服务业的良好氛围,坚持在做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同时,转变观念,科学认识资源优势,在打好资源牌的同时,把打造“大旅游、大文化、大运输作为发展服务业的突破口”。在做强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在当前须借助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对福建而言,要做到这一点,就应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利用“五缘”优势,积极引进海峡东岸—台湾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有的放矢承接其现代服务业转移。台湾服务业成熟度较高,占GDP的比重达到70%以上。随着台湾制造业生产基地向祖国大陆转移,台湾岛内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向祖国大陆市场延伸的迫切性也越来越强,从而推动全省服务业整体向前推进。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是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一、二、三产业之间,是一个互相联系,互为因果的整体,绝不能割裂开来。多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总体战略部署,完善体制、机制,扩大对外开放,努力培育特色优势,壮大产业总量,优化产业结构,在发展二产的同时加大发展服务业的力度,以“壮规模,扩总量,提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二、三产业比翼齐飞的协调发展格局。
(三)集中发展、改善环境,是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条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实践,全省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新机制和网络时代的新特点,推动各类服务工具创新;依靠福建毗邻港澳台的地缘优势,吸收更多港澳台资金、技术和管理,推进福建传统服务业改造,促进服务业薄弱环节、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的加快发展;清理现行服务业中过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消除服务业发展中的准入门槛障碍、歧视性政策限制、不合理行政性垄断规定,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条件等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环境。有效促进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六十年来,全省服务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与国民经济发展和日益提高的人民生活水平相比,与其它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在未来的发展征程中,我们将以国家支持海西建设为契机,以大力发展服务业为突破口,以“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更具实力、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的崭新面貌,全面开创服务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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