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3月6日召集部分基金公司召开会议,对基金分红若干新规定听取意见。近期上报的基金新产品在合同设计方面已就分红条款作相应修改。
据悉,会议由证监会基金部组织,部分基金公司的产品设计部门负责人参会。会议旨在向业内人士征求关于基金分红若干新规定的意见、建议,并据此修改、完善并出台分红新政策。
分红可能协议约定
基金业内人士透露,分红新政策可能呈现以下方案:基金合同必须明确分红约定,即基金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分红,“并不是要强制必须分红”;约定分红的基金,必须在合同中规定每年最少分红次数,及每次分红金额占可分配收益总额的最低比例,全年分红累计金额占年度可分配收益总额的比例,则可规定也可不规定;红利发放日距离可分配收益的计算截止日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而基金分红新政策将涵盖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等主要基金类型。
一家券商的基金分析师比较支持分红新规,因为如果政策引导分红类基金的发展,虽然理论上分红等同于部分赎回基金,但统计表明分红有助于投资者长期持有。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表示担忧,如果基金产品均规定分红次数、比例等,可能打乱基金经理的投资节奏。
次新股分红尤盛
据Wind统计,2006年、2007年共有62只、83只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分红,每份额基金平均累计分红分别为0.27元、0.77元;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其2006年、2007年净值均翻番。而去年仅48只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分红,每份额基金平均累计分红金额为0.29元。
据悉证监会将对基金分红新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基金分红新政策将涵盖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等主要基金类型。会议由证监会基金部组织,部分基金公司的产品设计部门负责人参会。
在本轮反弹中表现抢眼的次新偏股型基金分红踊跃。据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统计,2008年8月23日至2009年2月22日半年时间里,2008年成立的53只偏股型次新基金的算术平均收益率达13.66%,为全部301只具可比数据的偏股基金平均收益率的8倍。
基金业内专家同时提醒,基金分红只是增加了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的现金持有比重,并不能为投资者带来额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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