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月 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实施方案。3月,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科技企业板块”。
2000年4月 周小川表示,中国证监会对设立二板市场已作了充分准备,一旦立法和技术条件成熟,我国将尽快成立二板市场。
2003年10月 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1月31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7年8月 国务院批复以创业板市场为重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
2008年3月5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建立创业板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2008年3月17日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2008年将加快推出创业板,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
2008年3月22日 证监会正式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就创业板规则和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9年3月31日 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十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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