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3月11日,我国央行与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该协议互换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宣布建立货币互换安排,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目的是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该协议互换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09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该货币互换协议实施有效期为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而所提供的流动性支持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
去年12月份,央行与韩国签署了本币互换协议,这是央行自此次金融危机以来第一次与其他央行签署的本币互换协议。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积极研究与其他国家(地区)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建立类似的货币互换安排,以维护区域及全球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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