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人民币走向完全自由兑换和逐步国际化的重要步骤和内容,人民币贸易结算试点令人关注。在大家都把目光投向沿海地区时,云南已加快了试点步伐。
事实上,云南已经有4年的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经验,而且是以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政策起步的。2004年云南开始施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办理退税政策。2008年,全省共为156户边贸企业办理边境小额贸易出口以人民币结算退税3.3亿元,占全省退税总额的21%。
由于多项政策的共同推动,促使云南边贸人民币结算得到长足发展,昆明中支提供的报告显示,在人民币成为边贸结算的首选货币之后,云南边贸人民币结算连续3年所占比重保持在90%之上。
昆明中支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部署云南与东盟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后,云南的人民币结算范围将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地域范围由8个边境州市扩大到全省辖区,由之前的对缅、老、越、泰4国扩大到对东盟10国。
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建伟建议,人民币还不是国际自由兑换货币,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尽快与境外相关银行签订货币互换协议。对于明确退税率后的核销问题,国税、外管、海关等部门应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