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6月22日,华闻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上海新华闻持有的部分48万股股权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处置卖出,从而失去了第一大股东地位,这也使上海新华闻与首都机场间实施了三年之久的“约定并列大股东”格局破解,“双寡头”战略被轻易打破。
正文:
根据6月22日公告,华闻传媒控股股东上海新华闻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27617.857万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31%)减至 27569.857万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27%),减少了48万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4%)。
而这48万股股份的减少却与2008年的一场纠纷有关。2008年10月,广东鹰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定金纠纷起诉上海新华闻,上海第一中院判上海新华闻返还5000万元给鹰君投资。上海新华闻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对该案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在此期间,鹰君投资申请上海第一中院于 2010年6月1日冻结上海新华闻持有的公司股份917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67%),该917万股于6月11日解除司法冻结,但第一中院于6月 17日处置卖出了48万股。
2010-2015年中国传媒产业市场竞争态势与投资前景咨询报告
48万股并不是个天文数字,却让上海新华闻丢掉了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也使维持3年之久的华闻传媒“双寡头”战略宣告打破。
根据2007年上海新华闻和另一大股东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之间的约定,双方持股数相同,为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但由于此次减持,上海新华闻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降为2.76亿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27%),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原有格局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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