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6种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进行通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广告宣传,主动纠正违规广告内容。
这16种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及标示广告主分别是:止嗽定喘片(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苦参素片(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乙肝舒康胶囊(杨凌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益髓颗粒(西安仁仁药业有限公司)、桂龙药膏(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益智康脑丸(广西强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百癣夏塔热胶囊(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腕带式磁疗降压装置(湖南省凯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灵威牌乾列保通贴(西安灵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普诺宁思胶囊(北京知蜂堂蜂产品有限公司)、智友牌力加力胶囊(咸阳万隆保健科技有限公司)、天禄月弗芯一穿宁背心(陕西济源堂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好视立、一度明即效明目贴、肽平压软胶囊、美诺腺必通。
以上产品广告在宣传过程中,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疗效;擅自篡改医疗器械审批内容,夸大功效和适宜人群;擅自篡改保健食品审批内容、将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作为药品功效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和适宜人群,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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